Re: [認真] 已論及婚嫁 卻發現男友...

作者: srwcc (老馬)   2014-07-05 10:42:19
※ 引述《sexKinsey (西斯板匿名專用)》之銘言:
: 然後發現 男友跟一個女生在浴室洗澡 有講話的聲音
: 她躲到廚房偷聽
: 洗完澡後男友跟那個女生到房間 (因為浴室在樓梯間)
: 然後開始做愛的聲音 (非常清楚) 瞬間她整個人心都涼了
: 她現在心裡很亂 昨晚有跟男友攤牌
: 男友跟她道歉 然後說 其實他跟妹妹持續這樣很久了 只要偶爾父母不在
: 但只是好玩 以後不會了
: 去他媽的好玩 我真的只覺得是動物
: 又說 她如果講出去 他跟妹妹都不會承認的 然後又懇求她留下
: 她說了 想婚事暫緩 男友只說 你決定就好 我沒有權利講話
我有兩點說法,主觀跟客觀
客觀來說,妳朋友應該跟她男友分手
因為有疙瘩,而且這是另一種劈腿
按照她男友說法,已經跟妹妹持續很久
這表示跟妳朋友交往時,男友還在跟妹妹打砲
今天若不是抓姦在「廁」
她男友會持續跟妹妹做愛到天荒地老
這樣子一直瞞下去,妳朋友當然不能接受
加上交往三年不到也不是多長時間
分一分其實未來還有機會遇到對的人
所以分手。
好,那主觀來說
如果今天這種事發生在我身上
我今天回家,一開門說:「老婆我帶禮物回來了」
結果聽到浴室裡
幹怎麼有啪啪啪,老馬眉頭一皺,發現案情並不單純
糙浴室還傳來我老婆的歡愉聲
我大腳一踹把門踹開
發現我老婆被她哥哥壓在牆邊用力幹
我老婆雙手貼在牆壁,她老哥幹到大腿肌肉分明
而且還邊幹邊抓著我老婆的D奶
然後兩個人面露驚恐轉頭看我
我會大罵他們在做什麼
然後要他們衣服穿好坐在客廳跟我解釋
或許我老婆梨花帶淚看似可憐
或許她老哥不發一語
但一切不必說
就是亂倫跟偷情
坦白說我會因為對象是她哥哥的關係
不會那麼生氣
很詭異吧
但我還是會勉強分手
因為我有疙瘩在心裡
所以我會要他們畫押簽字
若能夠保證這一生永遠不見面
我就原諒我老婆
但若是見面被我抓到就賠錢100萬
但妳覺得有可能嗎永不見面,不可能嘛!
簽下去我鼻子摸摸,心理還是很幹
將來一定是個充滿猜忌的婚姻
不簽?那就分手!
所以主觀跟客觀來說
我都建議分手
希望這篇不是廢話...
作者: tkhunter (月半甲鳥!)   2014-07-05 10:47:00
結論,分手
作者: srwcc (老馬)   2014-07-05 10:48:00
對阿
作者: BlueJet0501 (~( ̄▽ ̄)~)   2014-07-05 10:50:00
中肯!!
作者: DarrenD (當蛋餅遇到凱蒂貓)   2014-07-05 10:52:00
這已經是藍色蜘蛛網了
作者: baobeising (㊣Ptt㊣最強a思想家-肚臍)   2014-07-05 10:52:00
幹嘛跟反串文認真啦…
作者: KittyDog (勤曦)   2014-07-05 11:08:00
這種事一輩子忘不了 不分手只會更痛苦吧
作者: e12401421 (貓舌頭)   2014-07-05 11:11:00
中肯+1
作者: kuroha927 (黑羽)   2014-07-05 11:12:00
有沒有分手 女方應該都會有陰影在...
作者: enjoylin (學會放棄妳)   2014-07-05 11:38:00
推文筆好。
作者: u7f1253 (廢材大學生)   2014-07-05 11:38:00
你的論點好怪…不過還是一樣的結論,分手
作者: z90286 (我的世界,你的天空)   2014-07-05 11:43:00
真佛 才幾十萬
作者: ghostl40809 (gracias)   2014-07-05 11:46:00
你敘述好寫實....
作者: cdcardabc (覺得難笑就給個推)   2014-07-05 11:52:00
重點是可以賺100萬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4-07-05 11:53:00
簽本票比較有效(搞錯重點)
作者: ieoAAAA (兔天使小小)   2014-07-05 11:58:00
選擇三: 要做的時候我要在場 真SOD
作者: kenro   2014-07-05 12:08:00
為什麼唬爛的大家都這樣認真 XD
作者: rainmiss2001 (panda)   2014-07-05 12:15:00
重點不是對象,而是劈腿吧,誰能忍受??
作者: mulder58 (西醒)   2014-07-05 12:32:00
大喊 play one!
作者: vingfing (放下才能真正當陌生人)   2014-07-05 12:34:00
夫之目之前要演完阿
作者: ru04286j   2014-07-05 13:07:00
問他哥有沒有馬子!幹回來
作者: robots (寵物小蝸)   2014-07-05 13:20:00
你發現偷情那段可以在描述色一點,這偏就不廢了
作者: stevenkuo (Stev)   2014-07-05 13:54:00
廢話
作者: sweetgina (蜜蜜)   2014-07-05 16:14:00
我覺得ru大的建議不錯~ 至少心理平衡一點
作者: wynton   2014-07-05 16:53:00
中肯,但不可能不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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