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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15/433575/
醉女逢人討「抱抱」 清醒反告性侵
飛來的豔福,難以消受!台中1名酒店小姐去年2月酒醉赤腳跑進加油站,
逢人就說:
「抱抱,帶我回家」
最後還跳上一名楊姓男子開的車子,被楊男載往汽車旅館嘿咻,
酒女醒後完全忘記發生何事,還打電話向酒店報備「任務完成了」,
因酒店回她:「妳又沒任務」,她才驚覺遭性侵報警,原以為豔遇下降臨的楊男,
則被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8月,可上訴。
楊男挨告後辯稱,當時2人在車上談妥性交易,否認趁酒女酒醉佔便宜,
但因楊男對於性交易過程說詞不一,檢察官與法官都不信他的說詞,
認定楊男把酒女當成是「天外飛來的豔福」;然而院檢也對酒女竟醉到忘記所有「橋段」
連看著監視畫面中自己的行為也完全沒印象,直呼不可思議。
判決指出,去年2月,酒女酒醉赤腳搭計程車返家,卻在住處附近下車後跑到加油站,
逢人就說:「抱抱、帶我回家」,證人說,看見酒女一直「盧」但沒有人理她,
最後跳上一部車子離開。
檢警調出監視畫面勘驗,酒女看著監視器畫面,完全不知她在加油站那麼「盧」,
她只說與楊男嘿咻途中突然醒來,看見楊男壓在她身上,誤認是楊男酒店的客人,
因此沒有反抗,直到汽車旅館幫她叫計程車返家,她到住處樓下,
打電話回酒店報告「任務完成了」,酒店告訴她沒任務,她才知道遭陌生人性侵,
至於返家過程她也全忘了,也忘了有無跟楊男談性交易。
由於楊男在偵訊和審理時,對於性交易過程說詞不一,先說酒女要求去汽車旅館,
但沒說要多少錢,就主動抱住他嘿咻,事後他給酒女3千元,
後來又改口稱是他提議去汽車旅館性交易,雙方並在楊男車上談妥5千元,
但是他身上只有3千元,所以付給酒女3千元。
但從汽車旅館載酒女回家的計程車駕駛則證稱,當時酒女渾身酒味,
一直踢坐椅要她開快點,抵達後她身上沒有錢,上樓拿1千元付車資,顯示楊男說法不實。
法官指出,被害女子在酒店上班,不乏酒店過濾後的客人,無須提高風險在路上尋找客人
也沒必要事後誣陷客人,認定楊男根本是乘酒女酒醉無法抗拒而性侵,因此判刑。
(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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