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滿前女友告性侵害他入獄 男藉奔喪報復

作者: mars1985 (╰|∵|╯)   2014-07-22 16:04:23
不滿前女友告性侵害他入獄 男藉奔喪報復又猥褻
NOWnews-2014年07月22日 下午13:09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因不滿前女友分手後,竟然還性侵她,事後前女友報警提告,他因此遭到羈押,
頓時懷恨在心。日前祖母過世,他獲得具保停押返回奔喪的機會,一出來就找前女友報復
,持刀割破女友上衣猥褻胸部,事後還恐嚇痛毆對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行徑太可惡,
依強制猥褻判他4年6個月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該名家住台南市的男子和前女友分手後,因不滿對方告他性侵,讓他因此
入獄,因而心生不滿。日前祖母過世,他申請具保停押回家奔喪。不料他出獄後,在2012
年6月25日,又跑到前女友家中,持刀架住對方脖子,怒斥對方為何告他?甚至還動手毆
打、將對方綁在床上。
男子乘機用刀割破前女友上衣和內衣,並伸手摸胸猥褻,口中並不斷大罵「不是很愛告,
我摸妳,怎麼不去告?」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女方為免再受傷害,只好和前男友虛與
尾蛇才所幸獲釋。
事後女方再度報警提告,男子在偵訊時否認猥褻,辯稱當天找她是為了報復,不可能還逞
獸慾。但法院不採信男子說法,認定男子在具保停押期間還施暴恐嚇猥褻,最高法院依強
制猥褻罪判處4年6個月定讞;恐嚇和強制罪部分遭判處1年、可易科罰金;至於先前涉及
性侵前女友的部分,二審遭判處4年,目前全案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蕃薯藤:http://n.yam.com/nownews/society/20140722/20140722437410.html
作者: richardh (咖啡)   2014-07-22 16:41:00
性侵比強制猥褻輕?累犯的關係嗎?
作者: yaooops (為妳伐木)   2014-07-22 16:45:00
虛與委蛇 妓者在進步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4-07-22 16:47:00
強制猥褻部分嫌疑人持刀有加重
作者: SKY710602 (天空藍)   2014-07-22 17:39:00
被puma陷害的冤獄吧
作者: peterpee (清風徐徐)   2014-07-22 18:16:00
欠關關不膩 智障飛蛾撲火 看他想被關多久 關到死好你在裡面 我在外面看你不爽還能找人弄你 這女的不夠狠
作者: sinning (YoN)   2014-07-22 19:36:00
只有我覺得第一行的中文很怪嗎
作者: STARKUO (億載金城武)   2014-07-23 00:51:00
怎麼不判重一點
作者: sumiwe (魔幻小書兒)   2014-07-23 01:02:00
第一行我看了3次==
作者: seisei8810 (sei8810)   2014-07-23 01:15:00
第一行看了3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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