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下體打臉照 噁男死纏前女友
自由時報-2014年07月25日 上午06:47
〔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用「小弟弟」打到你血流滿面?林姓男子寄送男性性
器官毆打女子臉部的暴力影片及血腥照片給前女友,女方心生恐懼報案;台北地檢署依恐
嚇罪嫌將林男起訴。
檢察官調查,林男傳送的影片內容是男子揮動性器官毆打女性臉部,並不是A片性交情節
,且易與女性被毆全身是血的圖片聯想在一起,帶有「我要毆打你」寓意。
起訴書指出,擁有美國籍的林男是林女的前男友,97年時兩人生下一子卻未結婚,由林女
獨自照料兒子,林男每月支付生活及教育費。101年5月,林男趁林女出國,向當時在家照
顧小孩的印傭騙稱要帶小孩出門買玩具,略誘小孩離家,隨後並傳簡訊恐嚇林女「我和兒
一起死」,102年4月被高等法院依略誘罪及恐嚇危險安全罪判刑1年8月,緩刑4年確定,
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102年12月31日,林男利用回台向觀護人報到時,竟用手機傳送女子被打得全身血淋淋的
圖片,及男子以性器官毆打女性臉部的影片給林女,林女嚇得報警。
檢方認為林男保護管束期間仍不知悔改,依恐嚇危險安全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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