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ris710 (路人甲)》之銘言:
: 原文吃光光
: 奉勸原PO
: 我之前也是一樣 女朋友跟我吵架之後
: 跟他前前前不知道那一任男朋友出去
: 還是我事後看到她的Line我才知道,她原本跟我說她只是想出去散心兩天
: 不只這個,之後她還拍了一堆性感照片給她看 還有情趣用品
: 當下我覺得他馬的復仇者聯盟三的浩克來找我演算了!
: (X的…我當浩克 她去好客 X!)
: 原本我還跟她說,我根本不在意她有沒有跟她上床
: 只要她肯回來這件事情我可以當沒發生過
: 然後呢 結果還是分手了
: 所以…不要再騙自己你馬子沒跟那個男的上床了啦!!
: 要,就當作沒發生過但是要告訴她不要再有一次
: 不然就直接分手不要再讓自己繼續痛下去
: P.S 雜碎問你女友被你幹的細節 就是想知道在床上 你們兩個誰比較厲害
: 男人的虛榮心啦!!
: 馬的…我要去變浩克了
來西斯版PO這個文其實不太對吧~ 應該要PO男女版才對
其實我比較想問的是,大家能接受"出軌"這種事情?
如果接不接受可分為 1."精神出軌" 以及 2."肉體出軌 3."都不接受"?
我應該是3.兩者都不會接受吧~
畢竟如果已經到精神出軌了,那跟分手也差不多近了,沒什麼好談的了
所以我真的很不懂那些人再堅持什麼,他媽的最後被踐踏的只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