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c5566 (凡事有理即站得住腳)
2014-09-05 15:53:10幫乾弟打手槍 鄭姓男子被起訴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879291.shtml
聯合報
基隆市25歲鄭姓男子今年7月間在網咖內認識14歲少年,得知少年與阿公、阿嬤住在一起
,不喜歡讀書,便認少年為乾弟,並送少年智慧型手機當見面禮。他在取得少年信任後,
在住處替少年「打手槍」,並用少年的手機拍下照片。 基隆警方執行青春專案清查各校
中輟生名冊,訪查這名少年時,在他的手機發現不雅照,傳訊鄭男到案。檢察官今天偵結
,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鄭男起訴。
作者:
wen12305 (偏鄉替代役)
2014-09-05 15:55:00捷哥在這
作者:
nh75 (ant)
2014-09-05 16:12:00吹出來射在2樓臉上
作者: icemilk41 (達叔) 2014-09-05 16:17:00
甲版人氣-1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4-09-05 16:40:00哈哈
作者: Vincent6964 (肆陸玖陸孫文) 2014-09-05 16:44:00
它它就好,不要變成由由可以?
作者:
sdhaha (別以為長的帥就可以肘擊)
2014-09-05 17:23:00杰哥 不要呀 杰哥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9-05 20:22:00原來不可以喔? 我以為這很常有的事耶
作者:
pikakami (我買不起徠卡)
2014-09-05 20:26:00這明明就是健康教育實境指導
作者:
XP99 (XP99)
2014-09-05 20:59:00問題是這少年也沒反抗也沒報警,拿智慧手機當見面禮,人家甘願當甲甲,幹麻破壞人家好事。
作者:
romand (@çš¿@)
2014-09-05 23:32:00還蠻倒楣的那少年是犯罪了嗎 警察可以隨便看人手機?
問題比較大的是警方可以察看少年手機?是因為犯罪嗎?
作者:
bacepo (bacepo)
2014-09-06 02:10:00推幫甘地打手槍
作者: LBJAIFANS 2014-09-06 13:54:00
二樓表示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