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kiyamatt (aki)》之銘言:
: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227規定,和未滿16的女生性交才有違反刑法之嫌.是故,
: 只要女生滿16歲之後再被吃掉,女方父母就算想告,也無計可施.........
: 所以小弟想請問大家,如果未來真的生出女兒,能接受她最早幾歲被破處呢??
: 是法律限定的16歲(高一??)還是18?20?22?24?或是婚後??
: 能接受女兒未滿16被吃掉嗎??如果女兒未滿16被吃掉,會選擇息事寧人還是提告呢??
我一直有種跟這話題有關但是另類的想法
想說本魯既然是魯蛇一隻,將來可能也不見得會結婚
但是若是以後經濟有能力,想去歐洲領養一個孤苦無依的白人孤兒(女生)
然後將她帶回台灣撫養,逐漸長大成人
此時,她就會是一個擁有西方人外貌,但是講話與生活習慣卻是道地台灣人的一個存在
再從小教育她,魯蛇阿宅的好處,有錢帥哥的壞處;選男人,千萬不能選壞壞的帥哥
然後看著她跟一個憨厚老實的阿宅結婚,過著甜蜜又快樂的生活
而我為人父者的心願也已了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一種回饋社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