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stpic (lostpic)》之銘言:
: ※ 引述《zero740910 (毛毛宗)》之銘言:
: : 有男友還這樣~真是個壞女孩∩__∩y 哈哈哈哈~~
: : 結果還是寄了~@^_^@~
: : 以下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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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PO別理這壞壞毛毛男孩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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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前女友認證兩天十三次
: 非常的威猛、強悍、凶殘、粗暴~@^_^@~
要請警察查IP嗎?請先看一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 11- 1 條
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
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
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調取票。聲請書之應記載事項,準用
前條第一項之規定。
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認有調取通信紀錄之
必要時,得依前項規定,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調取票
。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為偵辦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強盜、搶奪
、詐欺、恐嚇、擄人勒贖,及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
例、懲治走私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而有需
要時,得由檢察官依職權或司法警察官向檢察官聲請同意後,調取通信紀
錄,不受前二項之限制。
第一項之急迫原因消滅後,應向法院補行聲請調取票。
調取票,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案由。
二、應調取之通信紀錄或使用者資料。
三、有效期間,逾期不得執行調取及調取後應將調取票交回之意旨。
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四項之聲請經法院駁回者,不得聲明不服。
核發調取票之程序,不公開之。
有調取第七條之監察對象通信紀錄及通訊使用者資料必要者,由綜理國家
情報工作機關向電信或郵政事業調取,不受前七項之限制。
簡單來說,所犯的罪要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才能夠查IP喔
貼裸照頂多也是刑法第235條的散布猥褻物品罪,
也才兩年以下,是不能請警察查IP的呦,揪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