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rwcc (老馬)
2014-10-05 15:44:24許久以前
我在某單位實習
有天研習,請到該縣市消防局前來
宣導一些居家安危防範的政令
其中有位講師我印象很深刻
因為他講了個敏感話題
而且描述的很仔細
他說
有位大學女生在租屋處
被歹徒潛入性侵了
那麼,這位歹徒準備要性侵的時候
女大生說了一句話:
「先生,你要性侵我,是嗎?」
歹徒點點頭,繩子都準備好了
接著女生說:
「我了解了,房間抽屜有保險套」
過程就不要說了...
我記得講師露出詫異的表情
看著我們說
你們不覺得很扯嗎?
那時候台下沒人應答。
講師說
後來女生跟男友一起去報案
警察問一些問題
例如這個歹徒長什麼樣子?
女生說了:
「高高、帥帥的」
然後講師又開始詫異了
他講了令我印象深刻的話
這位講師說:
「如果你們是她男友,聽到不會生氣嗎?」
(講師還比了個打人的動作@@)
後來他問我們心得
問到我(剛好點到)
我想了一下,就簡單回說:
這位女生很冷靜
她知道傷害避不開
就用言語來減少傷害
並且多多少少保護到自己
或許她有在過程中採集到歹徒體液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
OK,我覺得這個女生很勇敢
並且在描述歹徒外表的過程中很仔細
大概就是這樣
事隔多年
我不覺得我的看法是錯的
我也一直覺得這位女生很不簡單
我知道講師想講什麼
他覺得被害者就是要
反抗反抗再反抗
尖叫回擊之類的
可是如果歹徒下手不知輕重呢?
是否女大學生就這樣
香消玉殞了?
請問各位覺得呢?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0000-00-00 00:00:00
猜歹徒是洋X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0000-00-00 00:00:00
猜歹徒是洋X認真回 至少女生懂得保護自己不要得病
我只想知道有幾個人真的想交到這種女朋友說真的以現在社會開放的程度 就算是合意真的也不會太奇怪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0000-00-00 00:00:00
猜歹徒是洋X認真回 至少女生懂得保護自己不要得病
我只想知道有幾個人真的想交到這種女朋友說真的以現在社會開放的程度 就算是合意真的也不會太奇怪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0000-00-00 00:00:00
猜歹徒是洋X認真回 至少女生懂得保護自己不要得病
我只想知道有幾個人真的想交到這種女朋友說真的以現在社會開放的程度 就算是合意真的也不會太奇怪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0000-00-00 00:00:00
猜歹徒是洋X認真回 至少女生懂得保護自己不要得病
我只想知道有幾個人真的想交到這種女朋友說真的以現在社會開放的程度 就算是合意真的也不會太奇怪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0000-00-00 00:00:00
猜歹徒是洋X認真回 至少女生懂得保護自己不要得病
我只想知道有幾個人真的想交到這種女朋友說真的以現在社會開放的程度 就算是合意真的也不會太奇怪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0000-00-00 00:00:00
猜歹徒是洋X認真回 至少女生懂得保護自己不要得病
我只想知道有幾個人真的想交到這種女朋友說真的以現在社會開放的程度 就算是合意真的也不會太奇怪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0000-00-00 00:00:00
猜歹徒是洋X認真回 至少女生懂得保護自己不要得病
我只想知道有幾個人真的想交到這種女朋友說真的以現在社會開放的程度 就算是合意真的也不會太奇怪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0000-00-00 00:00:00
猜歹徒是洋X認真回 至少女生懂得保護自己不要得病
我只想知道有幾個人真的想交到這種女朋友說真的以現在社會開放的程度 就算是合意真的也不會太奇怪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0000-00-00 00:00:00
猜歹徒是洋X認真回 至少女生懂得保護自己不要得病
我只想知道有幾個人真的想交到這種女朋友說真的以現在社會開放的程度 就算是合意真的也不會太奇怪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0000-00-00 00:00:00
猜歹徒是洋X認真回 至少女生懂得保護自己不要得病
我只想知道有幾個人真的想交到這種女朋友說真的以現在社會開放的程度 就算是合意真的也不會太奇怪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0000-00-00 00:00:00
猜歹徒是洋X認真回 至少女生懂得保護自己不要得病
我只想知道有幾個人真的想交到這種女朋友說真的以現在社會開放的程度 就算是合意真的也不會太奇怪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0000-00-00 00:00:00
猜歹徒是洋X認真回 至少女生懂得保護自己不要得病
我只想知道有幾個人真的想交到這種女朋友說真的以現在社會開放的程度 就算是合意真的也不會太奇怪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0000-00-00 00:00:00
猜歹徒是洋X認真回 至少女生懂得保護自己不要得病
我只想知道有幾個人真的想交到這種女朋友說真的以現在社會開放的程度 就算是合意真的也不會太奇怪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0000-00-00 00:00:00
猜歹徒是洋X認真回 至少女生懂得保護自己不要得病
我只想知道有幾個人真的想交到這種女朋友說真的以現在社會開放的程度 就算是合意真的也不會太奇怪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0000-00-00 00:00: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0000-00-00 00:00: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0000-00-00 00:00: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0000-00-00 00:00: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0000-00-00 00:00: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0000-00-00 00:00: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0000-00-00 00:00: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0000-00-00 00:00: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0000-00-00 00:00: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0000-00-00 00:00: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但是入侵民宅+雙方互不認識+自備拘束工具 這三點要如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一般跟別人"性交"會用性侵這個詞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0000-00-00 00:00: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抵抗 請問怎麼樣叫做完全不抵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0000-00-00 00:00: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頂多驗出有性交,合意性交也是有性交阿,無法證明強制性交.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就是要有反抗痕跡,才能證明是強制性交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去夜店 不約泡 所以根本不可能跟別人玩一夜情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假設那些無理的話,那你很可能就違反無罪推定,判決違反.判決違反法令,讓對造有上訴空間.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對阿,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女方完全不反抗,舉證會比較不利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0000-00-00 00:00: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被性侵去驗傷只會驗到有性交證明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你要先證明侵入住居阿...我說是約泡是否又有舉證空間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我才會如此主張.Y這樣的討論,應該有符合原PO想達到的討論效果了=.=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0000-00-00 00:0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願意,來的有可能產生傷痕作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所以..去姑狗一下吧 看一下 性侵驗傷可以驗到哪些東西就可以知道 到底那些驗傷再說些什麼...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0000-00-00 00:00: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0000-00-00 00:00: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0000-00-00 00:00: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0000-00-00 00:00: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0000-00-00 00:00: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不管選擇哪個都有代價在 至於覺得哪個好見仁見智 沒必要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0000-00-00 00:0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0000-00-00 00:0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0000-00-00 00:00: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0000-00-00 00:00: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0000-00-00 00:00: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0000-00-00 00:0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0000-00-00 00:0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0000-00-00 00:00: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0000-00-00 00:00: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0000-00-00 00:00: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0000-00-00 00:00: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0000-00-00 00:00: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0000-00-00 00:00: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0000-00-00 00:00: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0000-00-00 00:00: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0000-00-00 00:00: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0000-00-00 00:00: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0000-00-00 00:00: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0000-00-00 00:00: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0000-00-00 00:00: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0000-00-00 00:00: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0000-00-00 00:00: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0000-00-00 00:00: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0000-00-00 00:00: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0000-00-00 00:00: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0000-00-00 00:00: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0000-00-00 00:00: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0000-00-00 00:00: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0000-00-00 00:00:00
猜歹徒是洋X認真回 至少女生懂得保護自己不要得病
我只想知道有幾個人真的想交到這種女朋友說真的以現在社會開放的程度 就算是合意真的也不會太奇怪
作者:
srwcc (老馬)
0000-00-00 00:00:00嗯嗯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4-10-05 15:53:00
至少有成功讓歹徒戴套啊她好聰明
作者:
qq750717 (SeanWang)
2014-10-05 15:54:00一樓突破盲腸了!!
作者: emmagrace (Spp) 2014-10-05 15:57:00
這樣看下來 老馬比較像講師 宣導女性遇到危機時該有的應變 消安講師像學員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5:59:00
不反對你的結論,但你這樣會讓歹徒有主張合意性交的空間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2014-10-05 16:04:00入侵他人住宅 這樣也能主張合意性交?
作者: emmagrace (Spp) 2014-10-05 16:05:00
不然怎麼辦 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還是顧及可能有合意性交的問題重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6:10:00
侵入住居是侵入住居罪,跟強制性交不同喔...我的意思是,這樣對女生來說,在法律主張上,相對不利.
作者:
yuanwu (= =+)
2014-10-05 16:11:00我是路口車禍撞飛進來的 過程中衣服不知怎麼的就脫光了
作者:
nicoro (N)
2014-10-05 16:12:00女生應該盡量取得生物跡證,毛髮或體液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6:13:00
如果女生有大聲拒絕,可以請鄰居作證、抵抗可以以傷痕作證.完全沒反抗,那證據就少了,攻防上就會顯得較不利.單純取毛髮或體液也不一定有用,那只是證明有性交,不是證明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的直接證據
可是我高中的時候來宣導的怎麼說他遇過很多案例是反抗然後就自爆了,好像是說有些女性會帶哨子想嚇走歹徒,結果沒弄好變成噎死…
作者:
m122e (m122e)
2014-10-05 16:26:00我覺得那位女性非常的冷靜阿 即使照Gi8所說的 法律上較不利
被性侵還這麼冷靜也太好笑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122e (m122e)
2014-10-05 16:27:00但是至少較好的保護好了自己(戴了套 也比較不會得病吧)要不然人都被歹徒掛了 再來說 恩 受害者有抵抗 歹徒該死豈不是本末倒置?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6:29:00
你看清楚,我有說"我同意原PO的結論"...=.=而且是法律上"相較不利",不是絕對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
有主張空間沒錯,但我覺得有理由的機率很低阿XD尤其性侵案件這麼吃被害人陳述的類型只是我覺得講高高帥帥實在有點多嘴(白目?)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
作者:
m122e (m122e)
2014-10-05 16:32:00我的意思是想說 即使法律上較不利(站不住腳) 還是要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被掛了 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6:35:00
那我要先說,請勿上綱到"Gi8請女生要瘋狂抵抗不惜生命安全"...原PO例子比較抽象,如果歹徒是女生熟識的同學,或許就比較有主張空間,如果是陌生人,那顯無理由的機會就大得多.
你現在是要海扁我嗎? "是" "...櫃子上有安全帽"
作者: PKKE 2014-10-05 16:53:00
這女的…非等嫌之輩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2014-10-05 16:54:00性侵犯不是要女性反抗與驚恐才有足夠的刺激嗎(對他們來說)她冷靜成這樣人家搞不好會軟屌!?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2014-10-05 16:59:00我想到這句 生活就像是被強姦,反抗不了就學著享受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2014-10-05 17:04:00而且為了法律討公道寧願被無套...兩害取其輕也不會這麼做吧.
有戴套就告不成嗎...為了容易告一點而無套得病才得不償失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7:08:00講師如果是5x歲以上中年人會有這想法不意外他們還帶有女人就該為貞操劇烈反抗的傳統思維
作者: Rosy1111 (Rosy1111) 2014-10-05 17:08:00
可是說歹徒帥就有點怪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7:10:00相對的法官也可能帶有這思維,只是現在告性侵成案比較容易
雖然危險 但反抗還是要有的 因為歹徒可以硬辯你是合意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7:11:00只要男方提不出任何合意性交的的證明很容易成罪
性交 歹徒:你看~ 連保險套都準備好了對法官來說 近年來有太多的仙人跳案件 所以歹徒的證詞對法官來說 多少還是有影響力的 這時候就更不該給發揮的空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7:12:00只能說時代也是有差,有性侵誣告不成的幾乎都有影音佐證宣導遇到強暴要拿保險套給歹徒保護自己也是講好幾年了這講師難道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24:00雖然沒有大聲反抗 但是陌生人不會有這種狀況吧所以就算是如此強制性交罪還是能成立的一般人會跟半夜偷偷潛入自己房間的人性交嗎?還不認識耶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26:00
我沒有說"不要求戴套",而是針對"不反抗"這件事討論而已喔=.=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27:00所以講師的問題比較大吧(菸
作者:
icem (越夜...)
2014-10-05 17:27:00不認識的人侵住宅入性侵 很難說合意吧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28:00
會覺得我的主張很怪的人,是因為我們知道"女生是被性侵"的前提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29:00所以女孩子很聰明冷靜呀 難道大聲反抗後 被歹徒可能暴力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29:00
但是在審判上無罪推定原則下,如果haya說的,完全不反抗不能保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30:00待 一不小心便成姦殺呢?亦或者被揍一頓然後又感染性病呢?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30:00
證你在審判中能有足夠、直接、有效的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成立.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31:00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32:00女孩已經問了歹徒是否要性侵她了 這就是抵抗了呀完全不抵抗 請問完全是什麼?不然找出那種完全不抵抗然後最後告性侵無法成立的案例出來討論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33:00
是阿 抵抗有程度阿,你要做到讓自己被姦殺,我也不贊成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34:00當然 仙人跳不算 是像這篇原PO說的 侵入民宅性侵的狀況的所以說啦 你的"完全"不抵抗 有辦法具體描述嗎?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35:00
你知道仙人跳不算,那你不知道今天實際情形下,怎知是否仙人跳?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36:00這篇前提都說是入侵民宅了 入侵民宅怎麼仙人跳?(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36:00
假如今天我在夜店遇到妹,他約我一小後去她家打炮,門沒鎖.打完泡後她告我性侵,我抗辯合意性交也是有理由吧前提也是我是陌生人阿、高高帥帥啊(?)
作者: emmagrace (Spp) 2014-10-05 17:38:00
推 Gi8. 的這句 〝 我反對"完全不抵抗"也反對"完全、不在乎身命安全的抵抗"〞 若單聽講師放入個人思維的描述 是很難客觀判斷當時情況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38:00
原PO例子有討論實益就在這,因為我們預設是被性侵,所以會偏向女生那方,但實際情形很多變阿,被害人的證詞只是證據之一 ,要定被告罪名,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不是僅憑被害人說法做審判.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41:00那也要你有在夜店遇到妹的證明呀 就說了 提出實例吧不斷的假設 如何令人信服呢 這篇的前提就是入侵民宅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7:42:00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講,男方只能主張女方沒反抗的意識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42:00
對阿,這時候你就會說要提出證據,那女生的證詞呢?不用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42:00然後女生有問對方是否要"性侵"自己 單討論這篇來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7:43:00去反駁...?
作者:
e510171 (蛤?)
2014-10-05 17:43:00法官要怎麼判斷是女方被強暴還是想仙人跳?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43:00
夜店約泡、房門不鎖、玩SM也是可能的抗辯吧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44:00樓上 一般來說是看有無外傷 跟進房間前兩人親密度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44:00
我的重點不是幫被告辯護,而是被害人要怎麼有效的舉證問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7:44:00最近幾個新聞來看至少男方都有床上自拍+事後幾小時內相處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45:00
如果被害人有適當喊叫、抗拒,很容易就可以定對方罪名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7:45:00證明+事前往來證人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45:00被害人不用提出呀 是被告要提出證明吧被害人只要去驗傷提告性侵就好了 是被告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是有認識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47:00
驗傷也不一定能證明強制性交,去看看條文的構成要件吧e510講到的就是重點,這是法官跟我們現在有預設前提不同之處.如果完全不反抗,變成要證明"違反意願"的證據就比較不容易,對女方或檢方來說就相形不利,甚至成為對造的猛攻之處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50:00我笑了 驗傷不能證明 請問要怎麼證明? 而且我也說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7:50:00現在看起來是相反,大多要求男方提出合意證明居多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50:00
原PO沒錯啦,這題目很有討論實益,題目抽象,才有討論空間.被抽插頂多證明有性交,有證明到違反意願嗎?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51:00原PO不用道歉吧 案例的討論就是建立在有哪些線索來討論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4-10-05 17:52:00其實講師已經有主觀的立場了,他肯定不會提供女方真正的供詞,一定是選了/只記得對他立場有力的特定幾個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7:53:00女方提出驗傷證明+時間地點+雙方不認識 男方沒事證+人證怎麼看都是輸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4-10-05 17:53:00我就不相信警察要女方描述犯人時,只有高高帥帥這四個字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54:00
驗傷證明是啥?驗有無性交?前提是沒反抗喔
作者: eijijiro (青瓷) 2014-10-05 17:54:00
講師對性侵害案件不夠專業,例子過於不實在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7:54:00有無劇烈反抗不是要點吧?不然一堆撿屍就不會被告成性侵
作者: emmagrace (Spp) 2014-10-05 17:55:00
哈哈哈哈 看到老馬 (抖@@) 就覺得好笑 只是討論 不會戰, 不會那麼容易動怒的 不然枉稱有情有液西斯人啊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55:00
大家都知道要驗傷,目的就是要找"反抗痕跡"阿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55:00強制性交後女生會有哪些徵狀這個孤狗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4-10-05 17:55:00撿屍受害者意識不清啊= = 你不能拿來跟這個案例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7:56:00女方只要拿婦女協會的宣導來當供詞就好,重點在男方能拿哪些反證出來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56:00難道你以為強制性交就只是受傷嗎?女生在違反意願性交時通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56:00
婦女協會宣導..................笑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57:00會有伴隨外生殖器部位撕裂傷或是瘀傷等難倒你以為都要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才能定罪?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7:57:00
原PO例子也可能是只戴套無反抗阿,是你們預設了反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7:58:00說的也是,撿屍還有意識不清問題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7:58:00撿屍起來怎麼會知道被性侵 當然是下體疼痛之類的呀..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4-10-05 17:59:00你也預設了無反抗啊= = 事實上就是這案例根本不夠詳細女方何時發現嫌犯,發現後有何反應,從制服到取繩過程發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8:00:00所以假設些什麼根本很無禮吧 像是我也可以假設 女生根本不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8:00:00
孩子,我當然要預設無反抗阿,就是要說這樣對原告舉證不利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4-10-05 18:00:00生了什麼事情,受害與被害之間是否認識等等 一堆東西都沒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8:01:00所以說了 這是要被告要去舉證他們是約泡 是一夜情 是SM提不出來你怎麼證明這不是性侵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8:01:00
舉證責任是這樣嗎?也是要檢方先舉證有違反意願吧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4-10-05 18:02:00我是不明白 一件內容匱乏的案件,有什麼好腦補爭論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8:02:00G大講的很機車,但是律師確實會提的事情...讓事件導向合意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8:03:00
不是這樣的,對於法官審判、律師辯護就是有這些蛛絲馬跡可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8:03:00性交,讓女方得提更多事證去證明自己有不同意的行為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8:04:00檢方可以提出的是侵入民宅 跟性侵的證明 G大不會認為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8:04:00
我是為女方著想的,請相信我=.=
作者:
k1685 2014-10-05 18:04:00某幾位開一篇去討論吧。
之前有新聞報導說女性要被嫌犯性侵前。先幫嫌犯口交!女方沒受到任何外傷且留下證物!忍辱的情節讓我覺得是瞎掰!真有人這麼冷靜!?至於後續嫌犯有沒有主張女性主動示好而得緩刑。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8:08:00所以 先是強制性交 再者入侵民宅才會變成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顛倒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8:09:00忍辱不見得做不到,看看對岸還有假裝口交咬斷屌的(抖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8:10:00
侵入住居成立與否跟強制性交無關,不同罪、不同構成要件喔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05 18:10:00重點在於能提出哪些證明你是不同意被幹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8:12:00所以這篇的重點應該先是強制性交罪 如果有入侵民宅 才會變加重強制性交罪然後不同意被幹 通常驗傷會有顯示 性侵後驗傷可以驗出哪些麻煩就孤狗一下 孤狗會有資料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8:15:00
驗傷單就是一切的話,刑訴規定法定證據方法:驗傷單,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8:21:00就說了如果非自願性交 外生殖器部位(肛門、陰道、會陰等)有瘀傷、撕裂傷、腫脹、破皮或流血等情形 這些都可以佐證呀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8:24:00
若像原PO說的這麼"冷靜"被性侵,然後還會有傷痕,那當然最好你有看我的回文的話,我也是希望女生掙扎出一些傷痕供驗傷以利事後舉證,你沒仔細看的話....嗯呵呵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8:29:00maa 如果女生沒有意願 男生直接插進去 通常女生都會說痛吧這些 痛 都會造成傷痕 也都可以驗的到..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8:31:00
我不是女生我不曉得@@,但可以肯定物理上的掙扎,比心理上的不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8:31:00生理心理不願意的話 性交不是這麼容易的..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8:33:00
如果驗傷是法定唯一證據方法,就好囉~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10-05 18:33:00女生的性器 比你想像中的 細膩許多呀(菸
作者: Gi8 (毫無反應) 2014-10-05 18:34:00
我同意,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也是相同的細膩呢(茶
作者: raymondlai 2014-10-05 18:36:00
冷靜錯了嗎? 很多人是在意外什麼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2014-10-05 18:38:00可以另外re嗎 這樣看好辛苦
作者: emmagrace (Spp) 2014-10-05 18:41:00
aar大的推文勾起我的問題,我每次問閃光 都沒給我答案
作者: phykevin (小胖) 2014-10-05 18:48:00
這就只是優先度的問題 究竟是無套被幹反抗風險高還是有
作者: emmagrace (Spp) 2014-10-05 18:48:00
既然性侵者都愛把肉棒塞到被害者口中,為什麼她不乾脆用力一咬。。。。
作者: phykevin (小胖) 2014-10-05 18:49:00
套有機率告不到代價高的差別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2014-10-05 18:49:00是啊你的論點有理但是台灣的法律/法官很多時候讓人很失望
作者: emmagrace (Spp) 2014-10-05 18:50:00
還要忍辱口交??
作者: phykevin (小胖) 2014-10-05 18:50:00
影響別人的想法
作者:
mp5k6 (飄雪)
2014-10-05 19:00:00回口交問題,拿把刀子抵在脖子上,或槍隻抵著太陽穴,妳敢不口交?咬下去他斷屌妳斷命,傻子。
作者: emmagrace (Spp) 2014-10-05 19:04:00
咬下去當下就痛到快沒命了不是嗎 還有餘力砍人?
作者:
mp5k6 (飄雪)
2014-10-05 19:08:00在憤怒或興奮之下,會掩蓋掉部份的疼痛,並不會造成無法刺殺或槍擊
作者:
codera (Pooh)
2014-10-05 19:09:00緊急情況很難想得周全
作者: emmagrace (Spp) 2014-10-05 19:10:00
原來如此 我無屌 實在難以想像那種痛楚
作者:
codera (Pooh)
2014-10-05 19:10:00但冷靜應對應該是件好事
作者:
mp5k6 (飄雪)
2014-10-05 19:10:00更何況劃斷頸動脈跟扣扳機都是消耗ATP極少量的動作,不會做不出來
作者: emmagrace (Spp) 2014-10-05 19:14:00
咬一咬 淦....太爽了 結果刀一鬆 掉了??立馬咬斷?
作者:
mp5k6 (飄雪)
2014-10-05 19:16:00XDDDD 妳說的這到不無可能
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2014-10-05 19:29:00錄音明確表示拒絕可以阻卻合意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2014-10-05 19:30:00
一樓XD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2014-10-05 19:40:00國外是這樣教導,保護自己安全。也有類似案例,受害人表現出配合,希望犯人可以當朋友,當犯人要再出手警察已經在等他了
作者: wacidila (哇係滴啦) 2014-10-05 19:45:00
不管怎麼看GI8都是正解.....跟不懂法律的人講話的確頗累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2014-10-05 19:51:00如果女生跟歹徒說:她有愛滋應該就省下了一個套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4-10-05 19:56:00這樣嚇唬歹徒可能一個不爽就把你做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10-05 20:04:00有經歷司法訴訟實務的人都會知道,GI8說的情況很真實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以現在婚前性行為氾濫的程度,主張合意性交確實有空間妳不能說,認定XXX有罪,叫他自己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是違反法律邏輯的事,不會被法官接受訴訟實務上確實有發生過,男女發生關係後男方不同意交往結果就被告性侵了。也有把提告性侵當威脅工具的人所以法官又調查真相之義務,他一般不會聽信一面之詞。
作者: luowenyan04 (彥仔) 2014-10-05 20:13:00
高高帥帥? 根本半推半就嘛
作者: renya (戀夜) 2014-10-05 20:56:00
那位講師很爛 跟我大學的教官一樣爛 我大學教官說根本不會有性侵 女人只要反抗就插不進去 會插進去表示女人是自願的 那位教官真的超爛 可以說出這種話請求歹徒戴保險套 可以防止得病 懷孕 但不能因此認定是合意性交自己想想幾年前高雄縣圖書館小女孩被性侵案件法官認定沒反抗 屬合意性交 後來白玫瑰還百合運動抗議
同意你的觀點,既然傷害無可避免,至少將程度降到最低
作者:
galyuu (喬)
2014-10-05 21:15:00我怎麼記得好像是護理課本來就有敎這樣 關於女性防身到底在爭議還是敏感什麼?護理課 本來 不是護理課本喔
作者:
srwcc (老馬)
2014-10-05 21:17:00因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討論這些
作者:
galyuu (喬)
2014-10-05 21:17:00而且好像我國中就有這樣的觀念 高中的護理課也有
作者:
srwcc (老馬)
2014-10-05 21:18:00嗯嗯米勒謝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2014-10-05 21:49: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2014-10-05 22:12:00戴鐵手套阿
作者:
loking (J)
2014-10-05 22:22:00一堆網路交友性侵案 男方也都有戴保險套 還不是告成了
作者:
gtaped (alt+F4 解放人類)
2014-10-05 23:04:00講師犯案的感覺...
作者:
sc87 (小尾巴)
2014-10-05 23:13:00我一個同學就是反抗激烈啊唉~
敏感問題~~~阿嘶~~~出來了....夠敏感嗎這樣?
作者:
CCMg (☜㊣ⒸⒸⓂⓖ♥☞)
2014-10-06 00:01:00我覺得傷害減到最低是目標,帶套、沒受傷,甚至可以調整自己心態,不讓自己感覺被很糟糕的人玷污身體,我替她開心都來不及
作者:
vovyoy (發又)
2014-10-06 00:11:00還滿傻眼 女生說高高帥帥 也只是想如實描述吧帥不代表她很甘願 但如果明明長不錯 硬要說長很醜反而讓警察往錯誤外表去抓人講事實才真的能讓犯人被抓啊 她如果硬講很醜不是反而很像在幫嫌犯洗刷嫌疑嗎看推文 連太冷靜處理都可以被當檢討的點……你怎知道遇上的是多殘暴的人 稍反抗也許他就下狠手了不知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先冷靜保命最好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2014-10-06 00:22:00記得國外有判例 男生以此辯護說女生是自願發生關係 但女生控告說如果性侵無法避免 她不想因此懷孕跟得病 最後結果是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作者:
wakauo (有噗蛋蛋的憂傷...)
2014-10-06 01:23:00一樓專業
作者:
gangs (123)
2014-10-06 02:48:00slc172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歐美新聞 10多年了吧也是半夜遇到歹徒 女的知道無可避免 哀求代保險套最後判無罪 也是認定無反抗 還讓歹徒戴套 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一例 判無罪 理由 牛仔褲沒被撕爛 認定無反抗所以是合意性交這兩件案子世界嘩然 所以現在會開始檢討 女的為保護性命健康 不再覺得沒激烈抵抗 有戴套子 是合意性交這新聞第一次是全世界報導
作者: Big78 2014-10-06 04:19:00
(講師打斷我,說保險套沖入馬桶了)這女的真的是被性侵?沒保險套 下體又採不到男生精液 更無外傷 要怎麼告性侵??
推Gi8 沒有強烈反抗的確在舉證上很難證明對方律師一定會藉此將方向轉為合意性交
作者:
plantqq (植物)
2014-10-06 06:03:00不同講師也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Satyria (Sat.)
2014-10-06 10:48:00如果是男生被仙人跳 你就不會覺得是女生倒楣了XD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2014-10-06 11:06:00
聰明的會說我已安裝adsl
被仙人跳跟被強制性交好像是兩回事在被強制性交的情況下,想自保者以某程度上配合最後吃虧不自保者被傷身又可能染病懷孕最後還是可能吃虧換句話講,被強暴者不是很倒霉?
作者: snipergg (拾逆婆 GG) 2014-10-06 12:42:00
意思是,先活下來比好不好告重要
作者: JacksonDell (傑克森戴爾) 2014-10-06 16:39:00
猜歹徒是洋X認真回 至少女生懂得保護自己不要得病
我只想知道有幾個人真的想交到這種女朋友說真的以現在社會開放的程度 就算是合意真的也不會太奇怪
作者:
srwcc (老馬)
2014-10-07 04:37:00嗯嗯
笑死惹 講得像戴套就不會得病一樣這篇根本是綠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