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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性觀念化越趨開放,13、4歲嘗禁果也非新鮮事。處男處女更由昔日的瑰寶,淪為
被恥笑對象。不過,美國一名26歲處女不理旁人目光,於網上大談拒絕男友發生婚前性行
為的經過,希望鼓勵社會上的「小眾」守住貞操。
英國《每日郵報》報導,美國明尼蘇達州基督教徒伯克哈特(Ellen Burkhardt),早前於
網上雜誌《Salon》以《當男士發現我是處女》為題撰文,暢談拒絕男友發生性行為的經
過。她說曾交過三名男友,當中最具風度男子甚至是虔誠基督教徒,但三個男人最終都對
她失去興趣,不滿伯克哈特的禁慾決定,最終分手收場。
伯克哈特坦言自己並非宣揚基督教,只是自小思想較傳統,並認為這些戀愛經歷沒有讓她
不開心,反而讓她知道「真心愛一個人才是最寶貴的」!(余浚安/綜合外電報導)
她將過去經歷寫下,登上各大媒體網站。翻自《Twitter》
翻自《Instagram》
翻自《Twitter》
只想問
難道婚前做愛=隨便?! 結婚就不會離婚?!
女生maybe可以靈>性
可是男生是否普遍性>=靈?
禁慾是個人選擇
可是為什麼網友會認為婚前性愛=隨便=髒=不貞潔
我還以為貞潔是17世紀的詞彙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