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前女友被德國人開苞了

作者: aidao (愛到)   2014-11-07 03:53:56
※ 引述《avrw (Need an intimate)》之銘言:
: 女友在德國念書 因和我吵架
: 去酒店喝個爛醉 就被開苞了
: 目前已分手 但是還在連絡
: 因為他要求的
: 說我不能消失
: 但自己也不原諒他
: 所以聊天時都叫他賤貨 或是bitch
: 我該怎麼罵他 才能逼走他呢?
: 台灣的女生到國外就是一定要變得這麼賤嗎?
: 我承認 自己也很賤
: 那該怎麼辦呢?
: 幹 超想殺人的 雞掰
分手=決定不跟對方繼續談感情
所以分手的本質=放手
而且是單方就能實施的
對於你的遭遇 表示同情
而從你敘述來看
你還沒有真正決定分手
所以才有「如何把她逼走」的問題
真正想通了 要放手
你自然會以冷淡、被動的態度面對她
沒人擋得了你
所以現在真正的問題是:
你還希望從這段感情得到什麼?
又這個想法實現的可能性有多高?
就這樣 提供你另一個角度思考
作者: Fa73 (Krys)   2014-11-07 05:16:00
BG文有BG文的歸宿, 補個好西斯吧你
作者: xup62314 (腦洞)   2014-11-07 06:06:00
這系列似乎可以轉BG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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