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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1110/503445/
人妻上摩鐵講公事 床單凌亂洩小王姦情
高雄吳姓男子懷疑妻子與同事蔡男有染,發現2人不但多次「假公濟私」共同出遊
其中7次還直接將車開進汽車旅館,吳男最後報警告2人通姦
檢方以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他另提起民事訴訟對蔡男求償100萬
高雄地院判准蔡男賠償30萬元。
仍可上訴。
吳男起訴指出,與妻子結婚17年育有2子女,約在5年前,妻子的同事蔡姓男子傳曖昧簡訊
給妻子,被他發現後蔡男保證絕不再犯,還說會在公事上也避免接觸
但蔡事後未遵守承諾,並與其妻私下交往,光去年8月至10月
短短2個月內2人就假藉處理公事9次共同出遊,其中7次還同車進入汽車旅館逗留2至5小時
不等,最後1次他忍無可忍報警捉姦並提告,今年3月則與妻協議離婚
吳男並指控蔡男破壞他婚姻,應賠償100萬元。
蔡男辯稱,與吳妻是基於同事關係一起參與活動,雖曾投宿汽車旅館
但都是在討論公事,並無男女情愛關係存在
且吳男提告後檢方已將他與吳妻處分不起訴,他並未侵害吳男的配偶權。
法院審理時依據吳男提供的蒐證照片,認為蔡男破壞承諾多次帶人妻上摩鐵
且旅館房內床上被單、枕頭凌亂,浴室也有使用過跡象,孤男寡女單獨共處一室
不僅逾越普通友情界線,且超過一般人所能容忍之配偶與他人正常社交往來之範圍
認定2人確有親密男女交往關係,蔡男故意侵害吳男配偶的身分法益,應賠償30萬元。
(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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