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新聞內容:高雄一名懷抱名模夢的22歲年輕辣妹,在臉書上接受31歲吳姓男子邀約,北上到摩鐵旅拍
,今年10月,她風塵僕僕北上新北板橋「麗緹商務旅館」讓吳男拍照,她指控吳男竟色心
大起,用手指對她性侵,但新北地檢署發現,2人見面前就曾在LINE談到「要做+5000、要
帶套」,認為雙方早已談好嘿咻,吳男未涉性侵,將他不起訴。
女子指控,吳男多次邀約她外拍試鏡,還說如果她通過試鏡,就可以擔任內衣型錄及情趣
內衣的模特兒,一季薪水可達20萬元,她聽了心動,便在吳男提出以5000元當做試鏡車馬
費的條件下答應試鏡,10月14日她專程北上新北板橋和吳男碰面,直接到「麗緹商務旅館
」拍照,她指控吳男見她穿著情趣內衣後起色心,吳男強行對她掐奶抓臀,還將她壓床上
用手指性侵得逞。
吳男說,他是約對方拍照並嘿咻,代價1萬5000,他先付1萬元後才辦事,但覺得對方沒那
麼漂亮,完事後殺價少付5000元尾款才挨告,檢方認定事證不足,將吳男不起訴。(游仁
汶、劉志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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