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tb 2015-01-09 17:06:30近來 yayaya763 這位板友,在板上連續po道歉文,
不過大家平常愛開玩笑嘴砲慣了,推文有時候尺度會過了頭,造成別人困擾,
有些板友來信告知表示收到yayaya763站內信"提醒"甚至將提告,
認為yayaya763是否是來釣魚還是訟琨?
不過經去信確認,
yayaya763也附上與該女鄉民的通聯記錄及調解筆錄,表示確有其事
所以在這邊呼籲提醒一下大家,板主可以幫忙的會盡量幫
但各位要注意推噓文的尺度拿捏,不要玩笑開過了頭,
到時候變成是其他鄉民來板上發道歉文甚至賠錢,就得不償失了
以上
感謝大家配合
作者:
mcsam (美國隊長慶安)
2015-01-09 17:07:00球給邦彥
作者:
loigrui (核桃)
2015-01-09 17:10:00不能找邦彥打球了╮(╯_╰)╭
作者:
zjeff1 (我的褲檔裡有蛇)
2015-01-09 17:11:00所以道歉協議是要連PO一周的嗎 邦彥5點光復打33
作者:
ttb 2015-01-09 17:16:00和解條件之一 15天的道歉文
作者:
aszcom (重獲新生)
2015-01-09 17:17:00我不認為可以這樣用公眾資源放他私人的道歉文~這麼多天
作者:
zhankai (台中彭于晏)
2015-01-09 17:21:00邦彥我挺你 愛你喲
其實有點像是在報紙上刊登道歉啟示...不想看就忽略過就好?
和解條件就這樣啊,不要右轉進去看不就好,還搞到自己
作者:
c780412 (煌)
2015-01-09 17:31:00一直po也不對吧?一兩天也就算了
作者:
SSDing (ssd)
2015-01-09 17:32:00對啊 為啥要找他「打球」阿?
作者:
freedls (é˜¿å¬¤è¦ºå¾—ä½ å†·)
2015-01-09 17:36:00連PO 15天,為什麼其他人也得同意這樣的PO文行為女鄉民有什麼資格可以強迫大家要在公開版面看道歉文15次那如果多來幾個,不就版上就都是道歉文洗版
作者: wei5566 2015-01-09 17:38:00
別讓幫彥不開心
作者:
freedls (é˜¿å¬¤è¦ºå¾—ä½ å†·)
2015-01-09 17:39:00懷疑這樣的和解條件是否合理
作者:
ttb 2015-01-09 17:41:00若是把po的天數改為置底天數 大家比較能接受嗎!?
作者:
Plus44 (+44)
2015-01-09 17:46:00他犯的錯卻懲罰我們看道歉廢文XD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17:49:00被提告+1我說 幹你的 這樣太超過 我道歉他堅持要提告 我也說對不起了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17:51:00而我現在就暫時先不理他 因為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作者:
bass888 (BASS)
2015-01-09 17:53:00我都4點自強鬥牛
作者:
ttb 2015-01-09 17:57:00樓上我要告你我的想法是一天一篇 應該沒太大影響 所以才想說給板友方便
作者:
ttb 2015-01-09 17:58:00如果若是把po的天數改為置底天數 大家較能接受 我再請邦彥改
作者:
likeair (我有健康的膝蓋)
2015-01-09 17:59:00不然折衷好了 去八卦貼...大概會紅到全國認識
作者: adsl12367 (adsl12367) 2015-01-09 17:59:00
在這我對我在推文中用詞不當像當事人道歉 麻煩各位不管這件事的是非對錯 請不要責怪任何人
作者:
likeair (我有健康的膝蓋)
2015-01-09 18:00:00寄信給他啦 在這邊推文有用?
作者: adsl12367 (adsl12367) 2015-01-09 18:01:00
當下已寄信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18:01:00邦彥打球了 球你帶 帶排球喔 籃球我不會
作者:
zhankai (台中彭于晏)
2015-01-09 18:01:00ttb:樓上我要告你 XDDDDDDDDDDD
作者:
CCMg (☜㊣ⒸⒸⓂⓖ♥☞)
2015-01-09 18:02:00要被洗門風不關我們的事吧?來這版上一直貼不能顧及其他用戶的感受嗎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1-09 18:05:00我不懂 此人行為不是鬧板嗎? 道歉文是要貼幾次板主在幹麻?ttb你也該道歉吧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1-09 18:13:00自己怕被告上來道歉,然後看推文要告別人?真有同理心!
作者:
loigrui (核桃)
2015-01-09 18:13:00其實我覺得看道歉文好像也沒比廢文差到哪去啊~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1-09 18:13:00你縱容此人 也該自請水桶吧
作者:
IFeltQQ (我難過)
2015-01-09 18:20:00置底可接受 看重覆文章一直出現很煩
作者: Sexycani (Mike) 2015-01-09 18:21:00
邦彥待會台大練擋拆 球你帶阿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18:21:00我覺得道歉文可以提醒版友不要嘴砲太過火,有必要留著
作者:
padbear (padbear)
2015-01-09 18:23:00我覺得至少每天換一下內容吧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1-09 18:27:00真沒誠意,每天寫一篇道歉文,不得低於1000字才對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5-01-09 18:28:00寫個詞吧 總是一樣內容
作者: AndreEthier (安卓伊瑟爾) 2015-01-09 18:32:00
竟然沒人推不爽不要看
作者: GrayNoah (諾亞) 2015-01-09 18:34:00
所以大家每天都可以發一篇道歉廢文嗎
作者:
woooo (W5O)
2015-01-09 18:35:00邦彥下次打棒球好嗎?
作者: GrayNoah (諾亞) 2015-01-09 18:35:00
所以全民道歉廢文大賽要舉辦了嗎
作者:
aceg502 (aceg502)
2015-01-09 18:36:00邦彥幫我排個江蕙吧
作者:
Mues (Mu)
2015-01-09 18:41:00我靠還8天 大家引以為鑒阿
作者: hank11235813 2015-01-09 18:42:00
要告就快告唷 不用私下好心提醒
作者:
shoeiliu (夜-雨-聲-煩)
2015-01-09 18:50:00邦彥打球是什麼梗啦XDD
作者:
golttt (John)
2015-01-09 18:51:00有些版友沒腦啊不認識的人也可以嗆
作者: botno1 (QQ FAN) 2015-01-09 18:57:00
已經誠心道歉很多次了,對方還是堅持提告@@
作者:
akayoru (下雨的聲音)
2015-01-09 19:04:00邦彥吃牛排啊 你當牛
作者:
Lavchi (拉維奇)
2015-01-09 19:10:00我做夢夢到的,兩萬塊不可分期,否則法院見別說我沒提醒大家了,到時亂推文家裡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
作者:
zoeforce (潮宅大å”)
2015-01-09 19:10:00板規沒有特別提到允許道歉文,就應該一視同仁每篇都要有西斯點
作者:
Lavchi (拉維奇)
2015-01-09 19:11:00被家人問為什麼被告就不好了,網路上推文還是小心為妙
作者:
zoeforce (潮宅大å”)
2015-01-09 19:11:00不然自己毀謗女生的行為要西斯板忍受15天的廢文?
作者:
Lavchi (拉維奇)
2015-01-09 19:12:00待會補推 @@
作者:
zoeforce (潮宅大å”)
2015-01-09 19:12:00放置底文也是,自己的過錯為什麼要西斯板配合?要連續po文道歉15天,請給15個西斯點不然板主修正板規,特許道歉文不用西斯點
作者:
zoeforce (潮宅大å”)
2015-01-09 19:16:00這是一個板規的盲點,以前沒遇過所以沒規範,不用戰板主
作者:
Lavchi (拉維奇)
2015-01-09 19:16:00一般的沒事,就有人推文用詞愛用尖銳詞語 嘲諷、譏笑之類
作者:
Lavchi (拉維奇)
2015-01-09 19:17:00也確實是: 你自己愛玩愛亂推文、被提告也沒什麼好說的 @@
to Lavchi 我懂了,那種的收到只能說...,說話本來就要有所節制
作者:
qq12555 (qq)
2015-01-09 19:19:00推一下Lavchi
作者: AndreEthier (安卓伊瑟爾) 2015-01-09 19:20:00
應該是對那位女生說吧 不是她要求要po在這
作者:
FredHe (蝠銳)
2015-01-09 19:24:00每篇都複製貼上好像也怪怪的吧
底置應該比較好 不然每天都一堆人要找邦彥吃飯運動的
作者:
FredHe (蝠銳)
2015-01-09 19:33:00ttb 9點新生橋下打球啊 記得帶球嘿
作者:
ace4 (mon)
2015-01-09 19:39:00幹是動詞 不是名詞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19:40:00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fjuqboy (零式永遠的ZERO~~)
2015-01-09 19:40:00我好怕被告喔.........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01-09 19:48:00說真的 他犯錯被懲罰 我們要看道歉廢文? 關我們屁事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01-09 19:49:00推 zoeforce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19:50:00( ′﹀‵)/︴<>< <>< <>< 加減補貼囉
作者: sean1006 (Leonardo Sean) 2015-01-09 19:51:00
千篇一律的道歉文算啥誠意,而且15天有考慮其他板友的感受嘛,有心就15篇內容都不要一樣阿,ttb你要道歉,不然我要_死你!!!!!!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19:51:00自己嘴炮怕被告 發公告道歉 別人嘴炮他 換他要告人 呵呵
作者: p1624 (man哥) 2015-01-09 19:51:00
哭爸
作者:
saveme (hihi)
2015-01-09 19:55:00這個版主要處理吧,要道歉是跟別人協議幾篇?
作者:
kiramo (囧RZ~)
2015-01-09 19:56:00真的很鬼扯 他抱歉卻是要整個版來擔 現在是一個人 以後呢
作者:
saveme (hihi)
2015-01-09 19:56:00事先應該跟版主講好公告溝通,這樣才不會讓人覺得,一發在發占用版面是要發幾篇?
作者:
kiramo (囧RZ~)
2015-01-09 19:57:00如果來10個人都用這方法來道歉 整個版要忍15天廢文?
作者: AndreEthier (安卓伊瑟爾) 2015-01-09 19:59:00
每天po附上一張奶圖當西斯點
作者: firstmyself 2015-01-09 19:59:00
感念版主ttb是很為難的,但邦彥的道歉文根本侮辱ptt
作者:
kiramo (囧RZ~)
2015-01-09 20:02:00本不該容許這情況吧 難道沒想過開了先例 往後呢 都比照辦
不給道歉似乎不盡人情,但是事後真的要懲處,不然對正常使用ptt的人不公平
各位板友我是被告的一員,感覺這次不大妙,但還是照程序走吧,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作者: cheyenneccy (cheyenne) 2015-01-09 20:07:00
12/31好像沒po喔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0:08:00
被來信說要告+1 我只說了句''給我口交'' 媽的好玩嗎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01-09 20:09:00
版主!你就放任流刺網捕魚嗎?我要去漁業署檢舉!
他也有要求和解需要來西斯 PO 道歉文,如果和解庭時為必要,到那時候會先經板主同意,再請各位網友們多包含
作者:
zoeforce (潮宅大å”)
2015-01-09 20:14:00想告人請先想想,大家鬧起來不讓你po完15篇,吃虧的是誰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5-01-09 20:16:00好可怖喔 窩不推這種文惹辣
作者:
Putrid (佩佩)
2015-01-09 20:17:00被告罰po道歉文已經很丟臉了 本名又一直被人拿出來虧是誰都會腦羞吧 玩笑開過頭就是不好阿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0:19:00
是誰叫他自己要鬧女鄉民?? 有人逼他控制他嗎
作者:
wommow (夜長夢多)
2015-01-09 20:19:00被酸正常阿 媽的還哭勒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0:20:00
每天看他的廢文 只有推文好笑 誰喜歡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0:21:00我當然知道被酸正常 但我本名甚至有人把我真實生活身份留言在我文章下面 然後有人回文幹你娘 幹你的 幫我口交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01-09 20:22:00佔用版面 PO 廢文,連這點都不能忍受喔不要 PO 不就沒人罵你了
作者:
wommow (夜長夢多)
2015-01-09 20:23:00你自找的不是? PO三小廢文 每天洗版我們要忍受還要被你告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0:23:00吃魚喝茶這些不是我能接受的範圍 當然我發文也是經過
作者: JasterL (傑斯特艾爾) 2015-01-09 20:23:00
你就當是贖罪 忍一下不行嗎 道歉文都這麼沒誠意了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0:24:00版主同意 文末也說了造成版友妨礙閱讀權 我也很抱歉
作者:
TYglenn (0.0)
2015-01-09 20:24:00以後如果發生要在板上連續道歉一千天是否照准?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01-09 20:25:00版友已經讓你這樣PO了,沒去靠腰板主,就不錯了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0:25:00要酸要怎樣都可以 請不要帶髒字 我想檢察官會有公正的
作者:
wommow (夜長夢多)
2015-01-09 20:25:00我會拿捏分寸啦 只是我推文會找你打球阿 周邦彥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0:26:00判斷 以上 法律的部分我不方便評論 交給司法處理
作者: JasterL (傑斯特艾爾) 2015-01-09 20:28:00
那就大家連署不讓他把道歉文PO完 看他怎麼去和解
本來po這種文就是會被酸但如果言語攻擊人真的為要為自己說的負責有些東西沒有指名道姓的話不用那麼敏感..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01-09 20:30:00
那可以建議版主禁止po道歉文了!省的以後一堆告人的麻煩事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0:30:00
樓上說''樓下幫噓'' 我說''幫了 給我口交''我沒指名道姓給我口交這四個字有任何侮辱的意思嗎
作者:
wommow (夜長夢多)
2015-01-09 20:30:00要道歉去八卦版 那邊更多人不是
所以我說囉 沒指名道姓其實不用那麼敏感....文章的部分只能看板主群怎麼處理了
作者:
doom8199 (~口卡口卡 修~)
2015-01-09 20:36:00將心比心阿
作者:
et8810 (小楊)
2015-01-09 20:36:00覺得好笑 覺得水桶+1 他道不道歉也不甘我的事情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0:36:00
他還跟我談和解金3萬耶
作者:
et8810 (小楊)
2015-01-09 20:37:00樓上玩推文也中標 哭哭了
樓上的,我是覺得你這樣說其實可能會沒事,我比較慘 XD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0:39:00
我真的很無言 還去PTTlifelaw po文還不小心被桶兩週
如果在文章留言沒有說ooo x你良也沒說ooo 幫我口交之類的話語告只是浪費時間跟金錢啊...這比說五樓奈米屌還更不足證吧?這樣以後說某樓被肛肛是不是會被告0.0?
作者:
wd77222 (瑪瑪瑪喬)
2015-01-09 20:44:0015天是有事嗎 提告鄉民有沒有考慮其他使用者感受?為了自己的尊嚴要讓其他使用者杜爛 憑什麼???????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01-09 20:50:00和解金3萬 XDDD 那就給他告 搞不好被罰不用5000
作者:
milker (小鬼)
2015-01-09 20:50:00邦彥等等去吃晚餐 錢你付
我是覺得道歉文要不要看是個人的自由,道歉文不關你的事,就不要看吧,我看了一次道歉文,只後就沒在點來看了。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01-09 20:52:00這個要和解金3萬 是騙不懂的嗎 有的字詞你去告搞不好檢察官還不甩你哩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0:52:00哀 ttb版主已有寄信幫你們求情 你們在這邊的留言狡辯大方在這邊承認你們口出惡言很難? 為何其他網友沒講類
作者: fadeaway (逝) 2015-01-09 20:54:00
邦彥打球啦 記得帶錢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0:54:00的話 你可以留"找我打球" 我會去告你嗎 檢討一下自己
作者:
spfy (spfy)
2015-01-09 20:54:00道歉文我是沒意見 說要告人就莫名其妙了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0:55:00到時候 檢察庭你們就維持你們的說法吧 我尊重你們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0:55:00
現在這邊謝謝ttb板主
作者:
spfy (spfy)
2015-01-09 20:55:00好棒棒 不知道我在他底下噓文會不會被告
鬧板水桶一個月板規1-3-9規定得一清二楚版主卻不桶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0:56:00信件我也不怕po出來拉 講話都客客氣氣的 被扭曲成這樣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0:57:00另外 這邊的留言我也列印下來 會再補給偵察佐 以上
反到那些酸民,不經過大腦思考所說的話,很容易踩到別人的地雷區,很容易被告的。勸告那些酸民,不想老是被告,好好思考甚麼話可以說,甚麼話不能說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01:00有一個w網友一直Po我學校資訊 已經於今日親自跟我道歉
感謝一下 ttb,沒想到我想幹死你,你還幫我說話,哭哭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02:00人家已經備妥道歉信與和解 也在調解委員會公證下和解你們可以繼續在這邊博取同情 麻煩請先檢討自己的留言
邦彥好棒棒 快來打球playbasketball版等你喔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1:04:00我寄給你的信可以全部po出來我覺得我的語氣只有疑問跟道歉
作者: firstmyself 2015-01-09 21:04:00
邦彥啊~你不也是利用博取同情換得和解嗎? 跩的勒!!!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05:00呵呵 請問我哪裡騷擾你? 請問我有把你的留言修文?現在才在這邊博取同情 第一時間你還留言混淆視聽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1:06:00那是我看錯 我有寄信跟你說了
作者: firstmyself 2015-01-09 21:06:00
邦彥超了不起的,能屈能伸!!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06:00請問你是否有質疑我請你自重 說我沒看清楚?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1:07:00要不你把信件貼出來 這樣對大家都好明白我也很誠意跟你道歉了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07:00f大 我可不需要博取同情 我相信司法 謝謝
邦彥啊,我支持Z大說的,PO道歉文附個西斯點。不然去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1:08:00我知道 不過突然發生這種事不管是誰都會懷疑吧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08:00我今天下午一直在等你們回信 親自道歉的只有w網友一人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1:09:00我有回你道歉阿 你沒收到嗎
然後你道歉文每次至少要改吧。複製貼上感覺超沒誠意的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10:00J大 複製貼上是告訴人跟法官在和解的規定 我只能遵守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11:00P大 是我活該 我本來就有做錯 但口出惡言的網友???
作者: firstmyself 2015-01-09 21:11:00
邦彥啊~我不相信司法,因為連你誹謗造謠過都能和解.
作者: MOSburger (魔嘶漢堡) 2015-01-09 21:12:00
(戰亂中路過) 純推真是ttb好版主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12:00F大 是阿 我的道歉可是做足一整年份不然法官才不理我 呵呵 但我相信司法 謝謝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1:13:00
yayaya 我不也在回信中一直表明歉意 你還不是堅持提告和解條件3萬元我也不能接受 一個學生哪來這麽多錢
PO個一次就夠了 應該要禁止PO這麼多次造成版面混亂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01-09 21:13:00
有問題快點講開,該道歉的快真心道歉,別無聊到非得走訴訟一途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1:14:00我也一直道歉 你還是堅持要告
從這次案件來思考版規是否該允許道歉文存在舉行投票表決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1:14:00
我還說願意南下親自對您道歉 你堅持提告 我的尊嚴??
作者: firstmyself 2015-01-09 21:15:00
道歉文我可以接受,邦彥的心態我不能認同!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1:15:00我是非常誠懇的向yayaya763道歉
作者:
wd77222 (瑪瑪瑪喬)
2015-01-09 21:15:00原來缺零用錢可以貼道歉文來賺外快 呵呵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1:16:00duck78803139大大 我們都是很認真的道歉 不過他還是堅持要告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01-09 21:17:00
所以真的有3w道歉? 這算什麼?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18:00哀 我都敞開大門了 再說一次 w網友特意請公假親自跟我
其實一開始他說請自重"否則"提告,但我收到的第一封信是"準備"提告,之後才說沒第一時間道歉,所以堅持要告,但附註和解可以,四萬加上西斯公開道歉七天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19:00跟我道歉 並在調解委員會第三方公證下 遞交和解書賠償
又是西斯道歉七天?邦彥這次你可要允許他們每次修改,並附西斯點啊!Y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01-09 21:20:00
ya大,現在剩下那幾個,如果真心當面跟你道歉或發道歉文,你到底還給不給他們一次道歉機會?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1:21:00
duck78803139 對於一個學生來說 3萬何來之有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1:21:00一個學生要怎麼做這些事情以你的立場來說 你也很希望被女網友原諒吧 將心比心 更何況 大家都很誠心的跟你道歉
作者: firstmyself 2015-01-09 21:22:00
若邦彥利用他人無心之過錯索取賠償,這不算恐嚇嘛!?
作者:
wd77222 (瑪瑪瑪喬)
2015-01-09 21:22:00請私下解決好嗎 占用公共空間只不過滿足個人的虛榮與滿足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01-09 21:23:00我也覺得直接講和解金3萬 不然要告 這不算恐嚇嗎?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1:23:00不錯阿 有人已經賠惹 吃到甜頭 剩下的自重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1:23:00網路果然不能亂講話 哈哈哈哈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1:24:00
我有能力我賠啊 我哪來三萬?? 月薪12K 半工半讀
說真的啦邦彥,不是我不跟你和解,一次開口四萬,我寧
作者:
Gmo (雞摸邊界)
2015-01-09 21:24:00乾脆說400萬好了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01-09 21:24:00
如果願意那就繼續談,若不願意,也不用浪費時間
ttb也想讓所有事圓滿吧 從一開始決定幫周同學或者後來幫酸民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1:25:00但說真的 就是給一個教訓辣 事主嚐過了 亂說話的也該體驗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1:26:00他發道歉文 又抓了幾個人當墊背 這樣他賺了欸 這樣可以嗎?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27:00痾 w大第一時間處理方式包含"正式"和解書信 賠償金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1:27:00請板主删道歉文吧 這樣他也和解不成 皆大歡喜?
這東西看法官認定吧…之前丸把刃罵香蕉哥政x垃x不是也......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1:28:00
搞不好他跟那女的和解金額都可以從西斯釣魚來補了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28:00你們要怎麼在這邊說 隨意 我尊重 何不想想該好好處理?
作者:
TKWdEmoN (遺憾和眷戀)
2015-01-09 21:28:00道歉文並不在板規,如果同意完全是違反板規的
作者: firstmyself 2015-01-09 21:28:00
若邦彥濫控告之名,行索賠之實在先,這整篇都是證據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29:00都說了兩次了 你們要這在邊鍵盤審判 隨意
很多人怕麻煩 不如去找法律版 之前統神事件就有人PO
作者:
TKWdEmoN (遺憾和眷戀)
2015-01-09 21:29:00根據板規1 發表文章規範裡完全沒有道歉分類,也沒有特例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01-09 21:29:00
順帶一提,如果有人有付和解金和解的,請記得先申請調解加立和解同意書,不然...嘿嘿
版主縱容亂板已成事實,過了這麼久才發聲明文,已不少版民因權益受損而發生了此時的官司案。和解?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1:30:00丸把刀有錢請律師阿 如果有錢有閒玩跟丸大一樣當然最好
作者:
TKWdEmoN (遺憾和眷戀)
2015-01-09 21:30:00沒西斯點的文每天po,就因為要道歉?試問跟守法閱讀的人
不過還是要讓大家知道的是就算是網路也要為自己言語及行為負責
對了,我先澄清我有留言在他的推文底下,但至於是不是惡言,還是讓檢察官去認定,如果是,我也願意承擔刑事
責任,至於民事賠償就讓法官定奪,如果真的是四萬,我沒話說
作者:
TKWdEmoN (遺憾和眷戀)
2015-01-09 21:31:00何事?文字規定是死的,希望ttb能再考慮道歉文一事
作者:
sola5566 (當個會計師吧)
2015-01-09 21:31:00我比較好奇的是 現在不是有通保法嗎@@?
還可以把案件轉回自己居住地 這樣告你的還要跑到你那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31:00D大放心 地方法院調解委員會的人有備妥正式書面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32:00內容部分當然要放棄刑跟民的權利 不用擔心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1:32:00删道歉文啊啊啊啊啊啊 這樣的人為什麼要幫他??
作者: firstmyself 2015-01-09 21:33:00
的確是該為言行負責任,但決不應該是這樣被人趁虛恐嚇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01-09 21:33:00
轉回原戶籍地,那個還要看檢座肯不肯
道歉文跟西斯無關 應該禁止貼或是只貼一次M文供搜尋後續不應該再貼 遊戲規則訂好
唉邦彥你再考慮一下好嗎 看在ttb和版友這幾天容忍你的份上 接受他們的道歉吧
一定早就備份好文章推文了,別這麼幼稚行不行,錯了就是錯了,看要道歉或怎樣自己橋不用辯,難看
作者:
galyuu (喬)
2015-01-09 21:38:00你背地裡做的那些狗屁事情 現在被檯面上圍剿 剛剛好而已吧這不是報應什麼才是報應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1:38:00我知道我是錯的 但不知道我說的話 有那麼嚴重
作者:
lin0322 (小林)
2015-01-09 21:39:00我剛打去律師事務所問過了,要求金錢否則提告,是可以告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1:39:00嚴重到需要提告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1:39:00
我覺得那個女的應該也有在看,邦彥漏掉了好多天沒po,然後現在準備賺錢賺爽爽,你還要跟這種人和解嗎?呵呵
作者:
galyuu (喬)
2015-01-09 21:40:00真的應該也給法官看看 這就是所謂道歉 頗呵
類似法律案件 自己是當事人的話 多搜尋點 網路很多
周邦彥 聽到了嗎 恐嚇取材這樣你要揹幾條想一想吧不值
PTT上也很多討論 八卦版 LOL版都有過類似討論
作者:
spfy (spfy)
2015-01-09 21:41:00那個...有人吃雞排嗎 要不要一起訂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1:41:00小喬姊姊也有被騷擾過??
作者:
galyuu (喬)
2015-01-09 21:41:00有本事背後做那種事 沒本事接受別人網路酸言酸語壓力測試不過 回去重練再來吧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1:41:00贊成對口出惡言的網友提告,也認同要求當面道歉,但堅持
作者:
lin0322 (小林)
2015-01-09 21:42:00被寄信的人可以打去諮詢,不放心當面諮詢1小時4000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1:42:00要求和解金的行為覺得不妥。試問,該名女網友有向你要求
我知道我的發言讓他感受不太好,至於有沒有要起訴,讓司法去認定,如果需要和解的話,我會建議由調解委員來一起商討內容,而非他單方面要求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1:43:00
話說現在不是不能從網路抓了嗎?什麼通保法的,他怎麼還可以告?
作者:
galyuu (喬)
2015-01-09 21:43:00哇 看到一些有趣的東西嘍 某人根本見笑登生氣 找人出氣吧
被告的去LawsuitSug版或是詢問LLsolo
作者:
galyuu (喬)
2015-01-09 21:44:00這跟犯人被假釋出獄後聽不慣他人嘲諷 進而攻擊他人 有何不同阿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45:00哀 有另外一名網友也跟我約妥時間了 恐嚇? 帽子很大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1:45:00另外,確實現在網路上的公然侮辱,若提告人不知道對方資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46:00目前已有w大跟另名網友我已決定和解
作者: firstmyself 2015-01-09 21:46:00
周邦彥既然可以因文字詆毀而感到憤怒,卻不能因文字
作者: hank11235813 2015-01-09 21:46:00
提告成立了嗎? 沒有何來的私下和解?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1:47:00料,檢察機關也無法向PTT調取使用者真實資料,所以…除
作者: firstmyself 2015-01-09 21:47:00
道歉而平息,反利用此矛盾私下索賠,這就是恐嚇!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47:00私下求償 笑了 地方法院調解委員會叫私下? 長見識了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1:48:00吃飯、睡覺、等他告的。
作者:
MrElio (GoodnessGracious)
2015-01-09 21:48:00ㄏㄏ
作者: firstmyself 2015-01-09 21:49:00
兩封私下索賠信件佐證,你邦彥恐嚇取財就算是成立了
作者: botno1 (QQ FAN) 2015-01-09 21:49:00
yaya大,我在當下已經多次寄信表達我的真誠的歉意,且有意與你當面道歉地點也給你選,但你還是堅持提告或和解並交出2萬元現金,且剛剛你的回文中卻只有提到ㄧ人跟你親自道歉...需要的話我可以公布所有信件內容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01-09 21:50:00基本上有私下講到錢的 可以去諮詢這有沒有恐嚇我覺得是有
作者: JasterL (傑斯特艾爾) 2015-01-09 21:50:00
恐嚇取財跟公然侮辱哪個罪比較重??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1:51:00每個人都被要求和解金,2W起跳,假如女網友要求和解金小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01-09 21:51:00和解金應該是要在公正第三方談 而不是私下談 不然就告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1:51:00
看來公然侮辱不一定,可是恐嚇應該更有可能,頗呵
作者:
sola5566 (當個會計師吧)
2015-01-09 21:51:00可以搜尋一下通保法
作者: botno1 (QQ FAN) 2015-01-09 21:51:00
我是真的跟你道歉,希望你能接受。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51:00b大 的確 你今天沒跟我約時間 哪封信? 你有親自出面?
作者: firstmyself 2015-01-09 21:52:00
邦彥,天也黑了,你得理不饒人就算了,但你不是!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52:00我接受 講過N次了 但絕不是""站內信道歉"" 這種東西
作者:
galyuu (喬)
2015-01-09 21:52:00看了某板友的站內信紀錄 我只覺得 你根本無視他人道歉
作者:
galyuu (喬)
2015-01-09 21:53:00只是堅持做到你的要求才要放人一馬
作者:
yayaya763 (112 Kevin Garnette)
2015-01-09 21:53:00f大 我得理不饒人 你的意見我尊重 但我可沒有 哀
作者: AndreEthier (安卓伊瑟爾) 2015-01-09 21:53:00
這篇竟然變吵架文 怒噓
作者:
spfy (spfy)
2015-01-09 21:53:00可以想像如果媒體報的標題一定很搞笑...
作者:
galyuu (喬)
2015-01-09 21:54:00那麼請問你騷擾人的內容又如何?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1:54:00那我就來提醒一下吧,被逼著當面道歉的網友,可別洩露自己真實身份吧,不然沒事都變有事。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1:54:00
女網友看好了,邦彥漏了12/31,1/2,和最近幾天,可是準備利用你的和解條件來賺錢了,不要放過這個人啊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1:55:00看公告學法律 YA 私下要求和解金源原來是恐嚇 QQ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1:55:00我站內信你了 你還是要去照著w網友的方式 我學生一個哪裡三萬...
作者: AndreEthier (安卓伊瑟爾) 2015-01-09 21:55:00
邦彥po為何被告的內容來看看我請你吃雞排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1:56:00喔喔,說不回應了耶,莫非怕講太多,開始吸引懂法條的人
作者: firstmyself 2015-01-09 21:56:00
有種人語調都客客氣氣,但字字都咄咄逼人,邦彥我覺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1:56:00
他不要站內信道歉的用意可能就是要套到真實資料再來告,各位小心
除非你是教授還是名氣比較高的 不然和解金沒那麼高啦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5-01-09 21:56:00欠噓
作者:
galyuu (喬)
2015-01-09 21:59:00我覺得阿 推文嘲諷就要被告的話 真的滿好笑的那麼你的造謠詆毀BALA BALA的 到底賠了多少錢阿?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5-01-09 21:59:00原來是釣魚來著的 版主有分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2:00:00被提醒要提告的網友,若沒有真實資料被知道 (如FB貼名片檔、簽名檔之類),就不用理他啦,也不要私下聯絡他,以
作者:
ruby831 (星斗)
2015-01-09 22:01:00這邊發生什麼事?
作者: AndreEthier (安卓伊瑟爾) 2015-01-09 22:01:00
靠 原來道歉文是釣魚讓別人罵他 他可以告人賺和解金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2:01:00免被他套出資料。
作者: AndreEthier (安卓伊瑟爾) 2015-01-09 22:02:00
還是我錯了?
作者:
spfy (spfy)
2015-01-09 22:02:00樓上小心被告
作者:
galyuu (喬)
2015-01-09 22:03:00快點回應阿 你到底詆毀女生賠償金是多少?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2:03:00asuka627大大 好的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2:04:00ID抓去估狗阿 很精彩的原本是可以告然後和解再拿錢的 私下討錢和解變恐嚇取財算是被聰明誤嗎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5-01-09 22:06:00這麼好賺難怪版主不桶不限制
作者:
spfy (spfy)
2015-01-09 22:06:00TTB多少也算公開提醒版友吧 私底下寄信搞不好又被告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2:07:00假若又真的不幸被知道資料而被起訴,偵察庭時表現誠意悔
作者: AndreEthier (安卓伊瑟爾) 2015-01-09 22:07:00
原來有這麼多八卦 邦彥好自為之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2:08:00asuka627 看一下信
作者: AndreEthier (安卓伊瑟爾) 2015-01-09 22:08:00
大家別辱罵人就好 小心被釣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2:08:00意,讓檢察官感受到,就會勸和解了啦。
說真的當初一個快被告的像你求情你會不會幫?只是沒想到是個噁爛的訟棍而已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01-09 22:09:00
=====大家講歸講,小心流刺網=====
作者: botno1 (QQ FAN) 2015-01-09 22:09:00
yayaya大,我在信中早已說要親自出來與你道歉,結果你回信給我說這樣對你沒保障,執意要我付和解金兩萬。現在又說有ㄧ名w版友在今天已經出來與你見面且道歉,請問我該怎麼做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5-01-09 22:09:00不用理他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01-09 22:09:00反告他恐嚇啊
作者:
spfy (spfy)
2015-01-09 22:09:00小心啊 之前不是有人單方面公開站內信也被告?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2:10:00前面懂法律的大大都說啦 私下要求和解金額疑恐嚇取財
作者: AndreEthier (安卓伊瑟爾) 2015-01-09 22:10:00
邦彥紙包不住火了 快出來滅火
作者:
Mageo (Mageo)
2015-01-09 22:10:00邦彥是你(?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2:11:00所以現在看來有三個被釣到?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01-09 22:11:00
站內信公佈要告那一條,妨礙斯文嗎?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2:12:00這攤好賺了 呵呵
作者:
galyuu (喬)
2015-01-09 22:12:00不要再到處要錢了 你的賠償金也沒這麼多 比例失衡喔
作者:
ryan22218 (ryan22218)
2015-01-09 22:12:00邦彥你真的很煩,被噓剛好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2:13:00有收到要提告的信的網友,如果沒有自曝身分,可別回信告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01-09 22:13:00
謹言慎行,不然搞到幾十人開偵查庭會很壯觀
作者:
lin0322 (小林)
2015-01-09 22:13:00被寄信要求4萬和解否則提告後,我現在身心俱疲,無心上班,生活備受影響,活在恐懼之中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2:14:00我也是
危險的已經不是原事件本身,而是後面的筆戰,大家小心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2:14:00保留好要求金額的往來站內信 被告的你們組團好了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2:15:00
爬完Google,這傢伙真該直接桶掉,他的條件不能達成他家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5-01-09 22:15:00身心受影響快去看醫生記得開證明 現在什麼都要證明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01-09 22:15:00
====再次提醒,小心流刺網====
作者:
lin0322 (小林)
2015-01-09 22:16:00感謝提醒,我可能要看一下身心科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2:16:00對齁 話說事主和解了沒啊
作者: AndreEthier (安卓伊瑟爾) 2015-01-09 22:16:00
邦彥怎麼突然不說話了
作者:
spfy (spfy)
2015-01-09 22:17:00他說都被你們扣帽子 不再公開回覆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2:17:00誰幫轉法律板?
作者: JasterL (傑斯特艾爾) 2015-01-09 22:18:00
他怕說太多被破解 多說多錯索性不說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2:19:00
他還寄信給我說我怎麽不回他了 呵呵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2:20:00
回他告訴他資料就是他要的,請勿上當
作者: AndreEthier (安卓伊瑟爾) 2015-01-09 22:20:00
大家小心別罵人 中計就好
作者: firstmyself 2015-01-09 22:20:00
邦彥同學因私下問題衍生為公眾議題,本人保持緘默。
作者:
m0182 (bobo)
2015-01-09 22:20:00這告的成 我頭給你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2:20:00
謝謝樓上各位的幫助 我也明白什麼是訟棍了
作者: firstmyself 2015-01-09 22:21:00
他當然可以保留它的法律追溯權,但他的後續行為,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2:21:00原先是可以告的成還有錢拿 但是先寄信要求金額和解 呵呵
作者:
kiramo (囧RZ~)
2015-01-09 22:22:00公然侮辱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意科罰金500 縱然最嚴重的加重毀謗罪也才罰1000...開口要四萬 呵呵呵 讓他告吧.怕啥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01-09 22:23:00
就309跟310啦,看他選那條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2:24:00唉唉唉唉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01-09 22:25:00那是刑事 不過民事大概差不多1萬上下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2:25:00
現在有通保法不是應該連告都告不成了嗎? 如果隱私有做好
作者:
galyuu (喬)
2015-01-09 22:26:00基本上 警察如果受理 是可以從IP去查的 但前提是受理他好意思拿這些原由巨細靡遺敘述給警方的話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01-09 22:28:00
還能插ip嗎? 應該不行吧
作者:
m0182 (bobo)
2015-01-09 22:29:00除非指名道姓罵他三字經或侮辱 事實具體明確才構成誹謗或侵權 法官光理這些訟棍就忙不完了大家別亂告啦
作者:
ace4 (mon)
2015-01-09 22:30:00Z大一票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2:30:00檢察官都不能查了,警察早點休息。
爬完google支持永久除權..怎麼會有這種人....
15天 老二握一下就過去了 何必自開分支任務...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01-09 22:31:00
這種案子幾乎沒機會到法院,地檢就能搞定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5-01-09 22:31:00真要告大概當場就被申誡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2:32:00
不過公然侮辱不能查,恐嚇取財不知道可不可以查, 超過3年
不是都有人po出他的學校資訊了?邦彥你應該還是學生巴
作者:
kiramo (囧RZ~)
2015-01-09 22:33:00就平常推文酸人酸習慣 一不小心就踩線 尤其碰上這種人
作者:
tbs002532 (阿哩逼波)
2015-01-09 22:36:00哇~邦彥好棒棒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2:36:00
Google=神... 什麽都知道
----這種的不直接永桶了嗎----推個文還要心驚膽跳的。
作者:
lin0322 (小林)
2015-01-09 22:37:00在恐懼之中打去另一間律師事務所咨詢,確定可告恐嚇取財,只要我被告我一定告他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2:38:00
樓上加油!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2:39:00就算要真要判賠 也不能讓對方好過 加油
這種人你相信他有心想道歉嗎?道歉露出胸部是常識吧‧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2:40:00嗯…既然律師事務所這麼說,我是建議直接提告。
雖然我看似平靜,但老實說他開價四萬我也是抖到沒辦法專心上班,另外我 ttb 真的沒事啦,好板主給推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2:42:00有人站不住腳囉!!!!小心賠更多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2:42:00被站內信告的組一組開團啦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2:42:00突然發現這篇是版主公告,不是道歉文,結果我一直噓…對方都讓你們忐忑不安這麼久了,不告他一下怎麼甘心呵呵
作者: MOSburger (魔嘶漢堡) 2015-01-09 22:44:00
ttb是個好版主啦 是說東摳好像去看NBA惹XD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2:45:00
他還差一個禮拜份的道歉文不知道要怎麼辦?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2:45:00原先以為鬧的講髒話踩線該告 但後來發現這廝更糟糕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2:45:00
ttb真的很棒.. 我還愛他好想__他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2:45:00看來有不少人收到欸 全部人告他 一罪一罰要罰多少啊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2:46:00
被站內信的要開Line群嗎...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2:46:00Line群會不會洩露電話呀?小心內奸 XDDDD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2:46:00
別用line阿 小心透露出更多資料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2:47:00既然道歉都可以PO文惹 去信問版主能不能PO文組自救會
作者: UCCG (天空告訴偶) 2015-01-09 22:48:00
邦彥別再要錢了 你有聽過打球嗎 明天台大打球 球你帶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2:48:00
那怎麽辦QQ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2:48:00吃飯,睡覺。不過記得先查查自己有沒有在ptt自廢武功。
作者:
ace4 (mon)
2015-01-09 22:49:00看推文看到都軟屌
作者: butterflyE (時空未來) 2015-01-09 22:49:00
西斯版不是給你們道歉的地方好嗎?你憑啥寫和解內容包含西斯po道歉文七天?
作者:
bright9 (來下圍棋吧)
2015-01-09 22:50:00我是覺得奇怪 你給他po一篇就好了 po那麼多篇實在不ok
作者:
IPO5566 (公開發行5566)
2015-01-09 22:50:00邦彥還好嗎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1-09 22:51:00和解條件要求,不照做他會被起訴啊。版主無辜der不然乾脆ttb水桶他好了。 XDDDDDDDDDDDDDD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2:53:00他現在po 7篇 還有8篇沒po
作者:
bright9 (來下圍棋吧)
2015-01-09 22:55:00那就找女網友來說啊 女網友這樣做根本沒道理和解條件本來就是兩邊商討 這邊就說可以讓他po一篇
別給他po了吧ttb 懶趴被捏著還沒放開就又開始囂張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2:56:00阿就有人先花錢了事 吃到甜頭不放惹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2:58:00
有點像A跟B吵架, 和解條件是去某會員制場所下跪15天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2:58:00
反告恐嚇取財呵呵(誤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2:59:00看TTB要不要公告說被告的先不要傻傻賠錢 不然都買車票惹
作者: jiiaruengb (頭一點都不大) 2015-01-09 22:59:00
簡單的說 邦彥錯-被告處罰 連續PO文鬧板嫌疑-該桶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2:59:00
應該不要給他PO了, 無法達成後果他的事,假道歉真釣魚死好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3:00:00而且噓XX不用劣退喔
作者: jiiaruengb (頭一點都不大) 2015-01-09 23:00:00
不用有對價關係 反正哪條誰錯誰扛很公平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3:00:00
doggy說的下次連300天也很有可能, 到時後整版都是道歉文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3:02:00
變成道歉板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3:02:00桶了他 和解不成 一起上法院?
所以以後這類文最好不能再出現 對了邦彥的和解條件…ㄏㄏ
他主動私信我了,我下午寄道歉信給他,他直接說他已把事證提供給警方,說要和解也可以,四萬加西斯道歉七天,我說既然已提告我也不多說了,我會直接跟檢察官說的,結果他現在主動寄信給我耶
作者: butterflyE (時空未來) 2015-01-09 23:04:00
大家一起來po道歉文洗版了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3:05:00直接開四萬?真敢要呢
作者: butterflyE (時空未來) 2015-01-09 23:05:00
和解內容可以不要動不動就西斯po道歉文x天好嗎?西斯
作者:
m0182 (bobo)
2015-01-09 23:05:00如果已經跟他私下和解的 可以再提告把和解金拿回來 私下和解只具契約效力不要傻傻的讓他賺到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3:05:00
所以他剛剛的沉默是在拼命發信嗎?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3:06:00
他還跟我說一切照司法程序耶 我該怕嗎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3:07:00不要給錢 不要給錢 不要給錢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3:07:00喔喔 M大分享又學到一招了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5-01-09 23:07:00回信給他 嚇死我的毛
作者:
m0182 (bobo)
2015-01-09 23:07:00就照司法程序他會先被法官罵一頓然後敗訴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3:08:00
還有不要自己透露資料給他 公然侮辱已經不能查ip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3:08:00現在有幾個人收到信啊
作者:
m0182 (bobo)
2015-01-09 23:08:00記得留證據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5-01-09 23:09:00
我收到信
作者:
m0182 (bobo)
2015-01-09 23:09:00這個告不成啦真的不用理他
作者:
zoeforce (潮宅大å”)
2015-01-09 23:10:00出來跟鄉民戰成這樣 那接下來的幾篇道歉文我不同意po請不要再po道歉文了 不符合板規 謝謝
作者: takuren 2015-01-09 23:10:00
他的道歉根本不是道歉, 不想再看8篇+1
我是覺得啦,真的不要讓他單方面開條件,照正常程序走,有很大機率叫雙方和解,到時候有公正第三方參與討論,討論出來的結果才是公平的,而且我覺得有些板友的發言沒我嚴重,可能還可以拼不起訴
作者:
zoeforce (潮宅大å”)
2015-01-09 23:11:00道歉文不足夠的部分自己去跟告你的人討論要怎麼辦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3:12:00他就是抓花錢了事的 今晚遇到懂法律的不就縮了
作者:
m0182 (bobo)
2015-01-09 23:13:00你可以反告他恐嚇 但我覺得沒必要跟這種人攪和
所以有能力的應該要回敬他 他過去這幾小時心裡不曉得多爽得勒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3:14:00重點是已經買票準備拿錢去談和解的 或是已經賠的那位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3:14:00想說賺到了
作者: butterflyE (時空未來) 2015-01-09 23:15:00
請不要再po道歉文了 不符合板規 謝謝
感謝今晚的板友,早上我們收到信的人,真的有點無助,現在比較沒那麼惶恐了,謝謝大家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3:16:00請ttb不要再讓此人發道歉文 毫無誠意
作者:
zoeforce (潮宅大å”)
2015-01-09 23:17:00收到信的人去找LLsolo 他之前都在八卦板幫忙解決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09 23:17:00就不要在踩線啦QQ 今天西斯滿溫馨的
這次學到一課,以後我發文或推文一定緊記在心,謝謝大家
作者:
karco (karco)
2015-01-09 23:20:00其實誠心的說這樣是告不成的……
作者:
loigrui (核桃)
2015-01-09 23:20:00不給po+1,該有個結論了
作者:
m0182 (bobo)
2015-01-09 23:21:00推文不要有人名+侮辱字眼 或公開他人個資 都不會有事
作者: zhandy35 (走過路過不錯過) 2015-01-09 23:22:00
謹言慎行,end
作者:
m0182 (bobo)
2015-01-09 23:22:00像我在這說 ttb我幹死你 也不會有事哦~~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3:22:00我也要謝謝大家 以後發言要三思而行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09 23:22:00阿彌陀佛 善哉善哉
作者:
d015115 (cc)
2015-01-09 23:24:00從昨天惶恐到現在阿 突然安心許多
作者:
doom8199 (~口卡口卡 修~)
2015-01-09 23:24:00沉默是金
作者: firstmyself 2015-01-09 23:26:00
總結邦彥的後續行為,牽涉到已有"W板友"已給所謂
作者: botno1 (QQ FAN) 2015-01-09 23:27:00
目前被寄信的應該為8人,扣掉他口中說已付錢的w版友,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