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誤會嗎?
來台一夜情 泰富少挨告性侵
2015-01-29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泰國石化大亨之子年初來台旅遊,在台北市東區夜店
搭訕辣妹,被控撿屍性侵辣妹;檢方發現,2 人勾肩搭背出入夜店與飯店,有說
有笑,無意識不清、被人扶抱情形,驗傷也無傷痕,事後辣妹還上高檔餐廳吃大
餐、與友人唱歌玩樂,與常情不符,認定富少罪嫌不足,不起訴。
辣妹指控,今年1月4日到北市信義區知名夜店「ROOM 18 」玩,泰籍富少主動搭
訕,凌晨她喝醉不省人事,對方趁機把她帶回飯店性侵,泰籍富少強暴她時,她
驚醒推開對方,但酒醉無力抵抗,只能任由對方擺佈,同日上午酒醒搭計程車離
開,就請司機帶她去報案。
開庭時,辣妹改口稱,對當晚酒醉過程沒印象,只記得醒來時,驚覺自己躺在床
上;泰國富少則喊冤,當天跟友人去「ROOM 18 」,辣妹獨自站在夜店門口,上
前搭訕並請喝酒,雙方以英語溝通,聊天過程愉快,女方還主動摸他的臉及大腿
,夜店關門後,他的錢不夠上賓館,才帶辣妹回飯店,雙方是你情我願發生關係
,上午8點多辣妹要離去,還給了1千元車資,不懂為何會挨告性侵?並不斷問檢
察官:「我可以趕快回家嗎?」
檢察官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2 人勾肩搭背出入夜店與飯店,沿路有說有笑,無
意識不清被人扶抱情形,期間還不斷傳簡訊給友人,包括一通疑似求救訊息「塊
就喔!」友人回撥,聽見辣妹哭說「想回家」,追問「妳在哪裡?」辣妹卻未回
答,不符常理。
檢察官也發現,辣妹離開飯店前,曾將臉書帳號給泰籍富少,驗傷身上並無傷痕
,事後還上高檔餐廳吃大餐、與友人唱歌玩樂,查無證據證明辣妹遭性侵。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51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