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isins (Gardenia)》之銘言:
: 但醉到完全不記得是否真的發生過一夜情
: 這是真的有可能嗎?
: 怎麼感覺比較像言情小說還是偶像劇裡的劇情阿 冏
: 因為我個人還沒在現實生活中聽過或是遇過這種事
其實很多人都太高估自己酒量,不一定是混酒喝,有時候純一點的喝兩杯就掛了
我有個女生朋友跟男同事們去喝酒,喝了三四杯調酒,漸漸就不省人事
當然也是有可能被下藥.. 這一點無法排除
熟人之間往往更容易下手,因為缺乏戒心
她醒來人躺在 Motel ,自己都嚇一跳,房間裡除了男同事,還多出一個女生
身上衣著是完好的,但是不確定有沒有被脫過,總之有段記憶完全消失
事後才知道他同事跟其他男客為了撿屍體還大打出手,打到警察都來
問她是否要去驗傷,她覺得自己應該沒被動到,但又無法完全肯定,最後不了了之
像那種醉到完全不記得自己怎麼被帶走、脫衣服、壓上來、掰開腿的細節,大有所在
醒來的時候衣衫不整、裸體,有沒有發生什麼事自己心裡多半有數
就算記憶完全空白,憑著事後跡象判斷,應該也知道就是有發生
但要是衣著完好,對方又信誓旦旦保證沒有踰矩,自己恐怕也是半信半疑
更多是寧可相信沒發生什麼事,日子繼續過,酒繼續喝,趴繼續跑
直到有一天,才發現網路出現自己被偷拍的性愛影片
李宗瑞案就有這樣的例子,女生和他回家喝酒,喝一杯威士忌就喪失意識
被李宗瑞侵害並偷拍,影片裡頭還一直問女生"舒不舒服"、"爽不爽",女生"嗯嗯"回應
事後女生的反應是怎麼樣呢?
摘錄二審判決書內容: (為求方便閱讀,略有調整法律用語)
"因為她醒來的時候衣服是完整且躺在客房,她覺得很內疚,
對李宗瑞很抱歉,心理上對李宗瑞很不好意思,就跟李宗瑞說不好意思,
她從沒有發生這種狀況,當時覺得李宗瑞很客氣,沒有對她做不好的事。
她問李宗瑞昨天發生什麼事情,李宗瑞回應說她昨天喝的太醉了,
怎麼都叫不醒,所以就讓她睡在家裡客房,
她還對李宗瑞說真的不好意思,當天她的生理期來,
李宗瑞還好意提供她衛生棉,之後還與李宗瑞吃完飯才回家,
她認為可能是自己酒量不好,心理非常自責,
但事發之後看到影片,她對李宗瑞對她所做出的這種事情完全不知道。"
根據法院採信的證詞,女生完全沒意識到自己被動過
類似的例子,在判決書裡還有幾個
我想應該有人會說這是女生事後保護自己的說法,可是 30 萬字的判決書看下來
有一些女生我相信她們是真的完全不記得發生什麼事
除了被下藥的例子,也有自己喝到不省人事的例子:
"對那天的記憶是,晚上7 、8 點左右,李宗瑞約她去SOGO錢櫃,
在那之前,她拒絕過李宗瑞幾次,她不想跟李宗瑞單獨出去,
但李宗瑞一直纏著她,要她去錢櫃,
她覺得時間還蠻早的,覺得應該可以就去了,
她那天印象很短,因為不到半小時她就喝醉了,
包廂內有洪曉蕾、洪曉蕾的先生王世均、蔡依珊的姐姐蔡依倫、
蔡依倫的先生,一開始她覺得很安全,她是單身赴約,
李宗瑞一直灌酒,她等是喝純的威士忌,不到半小時她就喝醉了,
她其實沒有喝很多,所以她很驚訝為什麼隔天醒來時完全不記得發生什麼事。
在失去記憶前,最後一幕記得的是她還在包廂內跟人敬酒,
她不記得如何離開包廂。
醉酒後,她沒有跟李宗瑞單獨到別的地方去,只有一個印象是她吐了,
但她不知道在哪裡。
醒來時,她人在另一個場合即中山北路的一個餐廳內,
時間應該是當天凌晨,她對那個餐廳有印象,
稍微醒來之後,還是處於很醉的情況,手腳可以動。"
在這個女生酒醉不省人事期間,李宗瑞掰開她的衣服,把陰莖放到她的口中拍照
至於有沒有嘟進去,是沒有照片當做證據,恐怕只有李宗瑞知道
總之,喝到不曉得自己有沒有跟人發生過什麼,我有認識這樣的人
李宗瑞的案子也讓我們知道好幾個女生有這樣的情況,這可能還只是冰山一角
我相信有更多更多這樣的事每天發生在城市夜裡,出來跑總有一天會遇到
弱弱的西斯點之一:
判決書根本是情色小說,勘驗記錄非常仔細敘述影片裡頭的對話、動作
弱弱的西斯點之二:
有些影片沒外流,但判決書裡頭有記載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