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誘大概很難啦
這條的實體要件講白話一點叫脫離家庭掌控
爸媽只要不會想找人找不到人都沒事
問題在這個
第 221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麻煩的點在於違反其意願這上面
我自己目前的理解是
民法:
第 13 條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第 77 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
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掺在一起做撒尿牛丸之後大約是說
20歲以下的小碰友 他說的"yes, let's 督 it."並不算數
要他的法代(通常也就是爸媽)說yes 才是yes
換句話說 即使人家說"yes" 你們也督下去了
只要爸媽說:NO~~~
恭喜大大 獲得我們精美好禮 種花民鍋法院刑事庭精美傳票一張
結論就是
正如上一篇回的大大所說的
她才16 還是屬於她家長的 你的行為不要太超過
ps 猥褻行為也是喔
剛滿16不知是滿多久
刑法上認定是看實歲看到生日當天 過了就16
沒過就16以下 係ㄟ加重ㄟ喔
望各位大大 慎之 戒之
: 女友的年齡剛滿16歲,我剛滿20歲
: 對方家人還不知道我們在一起
: 她現在是五專,學校規定星期一二三四都要住校
: 她打算跟她父母說要留宿,然後禮拜五來我的租屋處住一晚
: 和誘的條目是寫:
: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
: 不過估狗得到的案件都是同居或長住
: 都找不到有講只過一晚會不會算脫離家庭
: 我們只是過一晚,隔天早上就送她回家,並沒有不讓她連絡家人
: 這樣有可能構成和誘的條件嗎?
: 補西斯點
: 上禮拜要帶她去看格雷,吃完飯還有時間就先回家了
: 她說想睡直接撲上床,我小心翼翼的上床從後面抱著她
: 叫她轉過來眼神對到知道時候到了就親下去
: 喇舌喇到要出發去看電影,問她我們是不是在一起了
: 她羞滴滴的說對,洨弟終於脫離二十年的魯蛇啦
: 格雷看一半她居然想睡,我只好不顧後面兩個女生凶狠的眼神直接喇她
: 回家就開始繼續喇,我說我有鄉民的一半已經超過台灣平均值了她不相信
: 就拉著她的小手摸,沒想到她不介意,不過一直都不願意讓我脫她
: 趁她後來睡著偷偷解了她的襯衫,裡面是穿運動內衣(後來說是預想好的知道我會很變態)
: 不過是穿牛仔褲所以脫不下來,她說我繼續她下次就不來了只好罷手...
: 我一直說要幫她舔,只用什麼其他都不會她還是不願意
: 我心血來潮隔著牛仔褲直接舔(後來想到說不定舔到坐同電影院座位的甲甲屁股差點吐)
: 沒想到居然濕到牛仔褲外面都濕濕黏黏的還有味道...
: 前面那麼多廢話,真的西施點是她幫我尻尻射不出來
: 後來我自己尻到快射才拿她手來接
: 接完直接抹在我身上她就狂笑,後來還抹我臉上...
: 不過既然是自己的那就算了吧
: 剛/16 找到一篇文 #16R_4hwB
: 裡面說晚上一定要送回家就沒事
: 不過這篇是2007年的不知道現在還適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