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愛著一個人,私底下換口味偷吃。
這一點,我一直本能地像個男人,雖稱不上葷素不忌,
但對於愛過我的男人來說,我偶爾為之的出軌叫做不忠。
如果男未婚女未嫁也是社會觀感一部份的話。
有時想想,自已不過是對自己誠實,
我從年輕時就不認定所謂的一夫一妻是個好主意,
也下意識地以為自己勢必很難做到專情一致,
即使出現過我深愛的對象,我仍然做不到這點。
畢竟連偶像我都迷過好幾回不同Style,
我怎麼可能對相處在一起的男人有辦法相看兩不厭?
因此我早就抱定單身一輩子,不想承諾甚麼天長地久,
自己做不到的事,我何必去要求別人,求了也不過就是鄉愿而已。
前陣子看新聞講到美國影星威爾史密斯的老婆說自己和老公是開放式婚姻,
她說道:我總是告訴威爾,你可以做任何你想要做的事,反正人在死之前,
該面對的還是自己呀,所以威爾想怎麼做就怎麼做,我只是他的伴侶而已,
他才能真正掌控自己。」
「他做的任何決定,我都沒辦法左右,反之亦然,他對我也是這樣。
我覺得婚姻對任何人來說,都不是簡單的事,在你進入婚姻這段關係時,
你在他接下來的人生,就只是一個生活伴侶而已,並無法掌控他什麼,
所以威爾是我人生中最好的朋友,幫我度過許多困難的時刻。」
「因此在這個基礎下,不管發生什麼事,都改變不了我們的關係。
我知道很多傳言都說我是蕾絲邊,威爾是同志,
他們平常都各自找伴侶快活,但這又怎麼樣,人生苦短,
在婚姻裡假裝,實在太浪費時間,也太痛苦啦。」
我也是這樣想,但可惜的是在這個社會裡,
我很難遇到我的威爾史密斯,
不要說古代大概被稱作水性楊花吊起來燒死,
就算是現在所謂科技時代,出牆還是很天打雷劈的反操作行為。
換言之,這種心態來自於我對感情很難做到百分百的占有,
我總是提醒男人,不必天天黏在身邊,也不需要做到隨時報告行蹤,
甚至某任交往對象出去嫖妓我都能睜隻眼閉隻眼,
你問我心裡介意嗎?老實說,不怎麼介意。
身體和心靈的背叛相比較,心靈的遠走比較令人傷感,
如果你心不在我身上了,我更無須在意你身邊躺了那個女人?
很多人口中所說的性靈分離,在我看來也不過就是男尊女卑的藉口。
道德告訴妳,這叫做不倫;宗教鞭策妳,這是犯戒。
但是男人這麼做,可以被看作是種雄性魅力展現,
女人這麼做,大概跟犯了天條沒甚麼兩樣,
沒把妳遊街示眾已經是種寬恕。
我常覺得潘金蓮很是悲劇性人物,幼時先被老闆給性侵,
初長人事又嫁個武大郎當丈夫,
這麼可憐的身世難道不能出現個心儀的男人嗎?
只不過出現的是個淫棍西門慶,潘金蓮就被貶做千古蕩婦,
最後死在武松手裡。
西門慶有本事娶了好幾個老婆享盡魚水之歡,
潘金蓮作為個女性不過就是活在當下,
除了歡愉還有生存與否的大關頭,
她選擇這樣的生活到底錯在哪裡呢?
當威爾史密斯的老婆很酷,我很羨慕她能夠有這麼理解彼此的伴侶,
就如同我所理解,如果伴侶之間用假裝愛他的全部來做為忠誠的象徵,
那麼假面的婚姻勢必也維繫不久。
當然我是相信天底下也是有幸福美滿的愛情,
只是我很清楚我沒辦法、做不到也不需要。
但追隨而來的,是不可避免的孤獨。
這樣的孤獨我並不害怕,我一向習慣寂寞。
即便已是往中年奔去,活在當下過一天是一天的平常心,
讓我足以抵擋靠愛情過日子的需要,
有愛情很快樂。沒有,真的也死不了。
慶幸自己記性不好,過客來來去去常忘得一乾二淨,
記住的支離片段,只是拿來來證明現實。
一切也不過就是當下花好月圓,氣氛正好而已。
偶爾在網上認識的P,來自香港,已經成為台灣女婿,
約了十天半個月的餐聚,選的是日本料理。
7:10走進這家台北名聲不小的餐廳,
簡單的寒暄後就先祭祭五臟廟。
把彼此的背景喜好囫圇吞棗的交代完,
長的斯文好看的他總讓我覺得好像一位熟人。
(大概也是高帥斯文還要背個後肩包裝年輕的緣故XD),
上了第三道生魚片,他的手就不安分地在我身上游移,
我不置可否,繼續言不及義的聊著天。
8:00兩個人已經在Motel裏坦誠相對,
有種不知道默契那麼好的緣由來自何處?
大概就只是原始的衝動使然吧。
在有著大片玻璃的浴室裡,他的手挑起了我的慾望。
豐厚的胸膛摸起來手感甚佳,只可惜皮膚不夠細嫩。
所以我自然的為他服務著雄偉的尺寸。
等待著他自由地進入我的身體,找尋彼此配合的節奏。
一切自然得有如熟識,
他說這是第一次和陌生人不到一小時就進入備戰狀況。
讓他感覺無比新鮮,與陌生人交歡的刺激更勝以往。
在我身上他努力衝刺時這麼宣洩而出。
不好意思說這對我來說應該不是甚麼紀錄,
因為我也想不起來多少次就這麼直接了當。
但在當下,我卻一點也不在乎當個淫蕩的歡愉者。
9:30安全下庄。虛應幾番,不留溫存,彼此說了再見。
走出旅館大門,也不過就是一夜風流。
他的名字我也忘了,手機號也沒印象了!
很糟糕的是,不必在乎他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