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們人對於愛情需求可以分為三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外在社會賦予的角色形象。
像是普遍價值認為男人一定要正直、穩定、負責任、好丈夫、有經濟能力...等。
女人就是要守婦道、勤儉持家、內斂賢慧,類似這樣。
社會灌輸了一套我們求偶的形象,它要求著我們哪些行為「不能」做、哪些行為「應該」
做。
在這一層,男女都是有包袱存在的。
第二個層次:自己內心真正的求偶需求。
這一層是我們對於愛情的幻想與信仰,對浪漫的憧憬及欲求,概括而論就是感性上的需求
。
通常這一層會跟第一層相反,這一層是我們「自己認為」應該做什麼。
第三個層次:本能層次的需求。
這代表著原始慾望的需求,它既激情又刺激,往往會附帶著一個障礙出現。
一個有禁忌存在的情慾情境裡,最容易帶出激情與刺激。
例如:愛上有夫之婦或者愛上不應該愛的花花公子,又或者是與第一層相反的行為。
很多男女都很單純的以為愛情就是這三個層次的需求都得到滿足。
只不過很可惜的是,這三個層次只能代表著過程、目標、理想。
它們之間彼此衝突,互相矛盾。
穩定的就不可能刺激,甜蜜的就不會是禁忌。
越是有禁忌的人,越是不應該發生關係的人,相處起來就會越刺激。
有時候禁果好吃不是本身的味道好吃,而是氣氛導致它吃起來很好吃。
而原PO表示的分開一段時間,發現對方怎麼變得更好,這現象可以用一個醫學現象解釋
:
稱作「幽靈肢體」(Phantom Limb)。
一個被截肢的人,剛開始的時候都會覺得被截去的手腳會發癢,
但是手腳早已經沒了,沒辦法搔癢,癢的感覺還會很真實。
通常「幽靈肢體」的現象短短幾個禮拜就會消失了。
只不過某個程度上,人的神經系統還是會捨不得被支解的部分,不斷的發送神經訊息。
不捨得一個人離開我們,不一定代表我們還愛著對方。
分開是個現象,分開之後的不習慣也是個現象。
不過當我們找到自認為更好的對象時,這種充滿捨不得的現象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
只可惜當Fall in love成為了love,所有的刺激感就會頓時失去。
我們又只能繼續尋找對象不斷的Fall in love。
補西斯點:
戶愚呂(妹)以女上男下的姿勢在我身上搖動
身邊的地板嘎嘎作響,天花板的灰塵不斷的掉落。
突然間門鈴響了。
沒想到她直接半蹲起來,我的陰莖還來不及拔出就這樣被她夾在胯下。
當她以半蹲姿勢前去開門時,我感覺懶覺都快被夾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