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laque (爽健美)》之銘言:
: 我男友跟他前妻離婚快五年了
: 去年認識他不久後開始跟他交往,
我朋友也有類似的經驗
他認識男友的時候,對方說已經分開的很乾淨
結果...還是有對方住處的感應卡
甚至連健身俱樂部的 Locker還繼續共用
我朋友其實也很難過,一直認為那男的不會這樣
旁邊的人怎麼勸都不聽
現在三個男的僵在那也不知道怎麼辦....
: 他有帶我去給他前妻認識 (後來想想真的不知為何要這麼做)
: 然後後來我才知道為了顧及他前妻的面子,有些人例如他前妻的同事
: 都不知道他們已經離婚很久了。
: 有一次他前妻要去丹麥開會,他要跟她去。
: 一開始有問我可不可以去,我說好!
: 後來才知道原來要跟他們一起去得同行人不知道他們已經離婚了。
: 所以去丹麥還要演夫妻,住同一間房間。
: 我好難過,後來她只跟她前妻說我會介意所以她不能去了。
: 感覺是我不讓他去一樣。
: 又後來,我才知道他跟他前妻雖然沒有小孩,但是有很多一起投資的房地產
: 而且這些房地產誰擁有幾的%都不清不楚的。
: 後來他在一月底的時候跟我說他會跟他前妻白紙黑字寫下來。
: 但是到現在還沒簽好。中間好幾次是我用哭的逼他趕快去簽。
: 然後上上個禮拜他突然間要去大陸出差,找不到台胞證,
: 跑回他前妻家找台胞證。我才發現,原來他一職有他前妻的鑰匙.......
: 想到這裡....我就不知道該怎麼想了....
: 可以請大家告訴我我該怎麼想嗎?
: 我男朋友說他處理的事,我在乎的是人~~~真的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