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南藥理科技大學黃姓大二生,今年初向學妹求歡遭拒,涉嫌性侵後勒死她,並企圖以王
水毀屍作罷,改載到高雄柴山焚屍。雄檢昨偵結,依強制性交殺人罪起訴,建議法官判處
死刑。
檢方指出,黃因求歡遭拒,竟強逞獸慾,事後勒頸殺害,過程中學妹餘息尚存,黃再度勒
頸,以手摀住學妹口鼻致死,惡性重大,犯後態度惡劣,一再否認生前強制性交,避重就
輕,難以期待悔過,因此建議判處死刑。黃的父親在苗栗縣警局任職,不願對本案表示意
見。
起訴書指出,黃姓學生(廿四歲)三月七日和陳姓友人及學妹相約出遊,三人當晚在黃租
屋處過夜。八日晚間,陳姓友人離開,黃和學妹在租屋處獨處。
九日凌晨四點,黃要求與學妹發生關係被拒,上午七點再次求歡,仍被學妹嚴拒,並說要
告訴男朋友。黃老羞成怒,利用一百七十四公分高、一百五十公斤的體型優勢,性侵身材
嬌小的學妹。
黃得逞後將學妹勒死,原意圖以王水毀屍,因味道刺鼻放棄,改用黑色塑膠袋包住屍體,
放在機車腳踏板,載往高雄柴山下法興禪寺附近的中興羽球場旁,見四下無人,點火焚燒
屍體後騎車離開。黃又騎回到棄屍地點,看到屍體火勢已滅,一旁樹叢僅存餘火,又把屍
體拉到山坡,但因民眾看到火光報警,案情曝光被捕。記者劉星君、胡蓬生/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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