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控按摩師性侵 他的說法卻很不一樣
2015年08月04日13:22 蘋果日報
20多歲的年輕辣妹,深夜獨自 1人到到飯店找男按摩師按摩,沒想到
事後卻控告男按摩師藉機用手指性侵她,男按摩師則大聲喊冤,辯稱
當天女子要他做口交服務被他拒絕,女子又要他用手指服務,他做了
以後女子嫌他,連 500元的車馬費都沒給,只付了3000元的按摩費。
由於 2人說詞南轅北轍,事後雙方又和解,檢察官認為事證不足,處
分不起訴,而事情的真實原委,現在也已無從考查。
檢警查出,家住台北市的年輕女子,去年12月底某天深夜,獨自 1人
到中山區長春路上的1家飯店休息,並從網路上找了1名盧姓按摩師到
房裡服務,沒想到按摩師離開後,女子隨即跑到附近派出所,對盧男
提出告訴,指控對方趁著她從背面轉身正面進行全身按摩時,利用手
指性侵她。
盧男到案後大吐苦水,坦承有用手指幫女子按摩生殖器「內部」,但
否認性侵,他辯稱,當天依約定到飯店裡,雙方原先談妥全身按摩價
格是3000元包含 500元的車馬費,但對方又要求幫她口交的特別服務
,他拒絕後對方又要求用手指幫她服務,他最後才同意用手指幫她進
行生殖器內部的深部按摩,盧男還說,當天服務完後,還被女子嫌,
最後連500元的車馬費都沒給他。
就在台北地檢署要進一步釐清案情時,卻突然收到女子的撤銷告訴狀
,表明雙方已達成和解,盧男也賠了 5萬元,她不再提出告訴。不過
因為妨害性自主為公訴罪,檢察官仍繼續偵查,最後認為單憑告訴人
的指訴,無法證明按摩師有罪,因此處分不起訴。
(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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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804/66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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