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貌若成年 嫖客判無罪
2015-08-23 02:12:48 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黃姓男子嫖妓,卻嫖上14歲女國中生,涉及妨害性自主被起訴。但法官
檢視飯店畫面照片,發現少女打扮超齡,且黃有詢問是否滿18歲,女方
和馬夫都騙稱已成年,加上價格沒有特別高,看不出是嫖雛妓,判無罪
。
黃男去年由康姓男子透過LINE傳女子照片,媒介嫖妓,當天晚上賣淫的
女子被載往飯店性交易,事後警方查獲,發現少女從事性交易,檢方將
黃起訴。
黃辯稱不知女方僅14歲。他說,康有傳女子照片讓他挑選,但都強調這
些女子已滿18歲。當天女方打扮時髦,長髮微捲,除戴著假睫毛、化妝
,還穿著黑外套、黑裙子及高跟鞋來,外表看起來不像少女。女方也回
答已18歲,才發生性交易。
少女表示,康都會向嫖客說她已滿18歲,也會要她向嫖客說自己已成年
,當天黃也有問她。法官就監視器畫面照片,認定女方裝扮超齡,並認
為兩人性交易是3500元,並沒有比較高;且性交過程沒有聊天,難以察
覺稚氣,進而預見是未滿16歲,因此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story/7321/1138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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