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21:09
(突發中心曾伯愷/新北報導)
我沒偷拍!新北市1名任職物流公司倉管的33歲廖姓男子,月中遭女同事指控,涉嫌手拿著
手機,潛入該公司女廁內偷拍女同事換衣,遭女發現報警處理。未料,偵訊時,男子堅決
否認偷拍,堅稱僅是把玩手機時,不小心闖入女廁釀事,雖當場手機查無偷拍照片,但女
子氣憤難消堅持提告,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大學畢業的廖嫌,一年多前在某跨國物流公司任職倉管,長相憨厚老實的他,
平常與女同事互動熱絡,卻涉嫌在月中晚上,趁著公司四下無人,竟脫下鞋子,猥瑣的尾
隨女同事(小玲)身後,見小玲走進女廁換衣,隨即拿著手機從隔間上方狀似偷拍。正巧,
小玲轉身拿衣,仰頭一看嚇的尖叫大罵「變態」隨即奪門而出。
廖嫌聞聲拔腿要逃,當場被小玲攔下質問「你變態,為什麼要偷拍」只見廖男急忙否認「
沒...沒有偷拍阿」小玲接問「不然為什麼會出現在女廁」廖嫌卻態度生變「我是邊走邊
滑手機,不小心走錯廁所」。此時小玲往廖嫌下盤一喵,廖嫌僅穿襪子沒有穿鞋,竟辯稱
「腳因長水泡很痛,才會脫下鞋子。」這讓小玲當場氣炸要求檢視廖嫌手機,雖無發現偷
拍畫面,仍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調閱公司內監視器,發現廖嫌確實尾隨小玲身後,直到進入女廁。偵訊時,廖嫌
堅決否認偷拍,但小玲堅決提告,偵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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