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帽來救援一下xDDDD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節錄)
「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
依照上述,覺得你有沒有冒犯相當主觀
被要圖要告是可以告的!
至於散佈他人「非公開」的圖片、侵犯隱私的這部分
我引述的是刑法第315-1條第二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 談話或身體隱
私部位者。
也就是「妨害秘密罪」
zinif大大救援,刑法第 318-1 條
「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處二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
另外也引述了(以下各法皆節錄,詳文請GOOGLE)
著作權法第85條
侵害著作人格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87條
一、以侵害著作人名譽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
二、明知為侵害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六、明知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物而以移轉所有權或出租以外之方式散布者 ,或明知為侵
害著作財產權之物,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第92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 、改作、編輯
、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
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法源若錯誤引述錯誤解讀
煩請法學專業的朋友們給予糾正
鞭大力一點
西斯點
不知道是口味換了還是怎樣
看A片的時候反而對前戲部分更有感覺耶!!!
以前要快轉的現在都慢慢來
難道是老了...........
※ 引述《IfIknew (早知道)》之銘言:
: 看大家討論的這麼熱烈,內幕好像也越來越多,
: 忍不住還是想發文問一些法律相關的問題,真的很好奇:
: 「如果」真的如大家說的,板主有把本來西斯板不能放的圖或文,
: 轉到個板,讓某些人可以看,那可以合理懷疑他都有存在電腦吧?
: 這有散佈或侵犯隱私的法律問題嗎?
: 另外,私信要圖,到底能不能構成性騷擾呢?
: 想說萬一哪天自己當板主,總是該了解一下比較保險。
: 西斯點,每次在衝的時候有感覺總是想說再忍一下,
: 但女友只要一說再來、再大力、再快一點,我就在0.5秒內射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