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用的,刑法315-2是315-1的附屬條款
來看看315,315-1,315-2是啥
法條就不想貼了
自己去google
這3條都是保護"隱私"法益的法條
所以當然也要討論一下匿名帳號的站內信到底算不算隱私
站內信給匿名帳號的意義是啥?
除了幹死ttb和去約炮被水桶順便貼到板上再來個羞辱外
不就是借由匿名來發文嗎?
使用者帳號->發信給匿名帳號->ttb把站內信(與圖)發到板上
你寄信(文章)就有把內容公布的意圖了
何來隱私的問題?
隱私的定義很多種,但重點是"是否違反當事人不願被公開的期待"吧?
要證明這是隱私,說實在有點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