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5-09-16 10:14:13或許是同事臨行前覺得他需要人聊聊。
所以才會把這件事說出來吧。
他等一下要上法庭。 他被告性侵。
四五個月前, 同事和某個女人, (姑且叫她做 甲女)
透過朋友介紹在一起,不久便發生了關係
但某天甲女從外面回來,整個脖子,胸部,被種的都是草莓,
當然,農夫不是我同事,所以,他們便鬧分手了,
過不久後,同事認識了他現在的老婆,彼此認定可以一起走,
所以也很快的步入禮堂,
只是步入禮堂後一個月,就收到了來自法院的傳票,
甲女告他性侵,並提供 line的對話為證據,
看了看line,發現到,同事提出邀約時,女方都說,‘我不要‘,
但是女方卻又私底下打電話說 ok.
現在女方要告同事 誘拐,還請了議員關說法官。(這我不知道實情如何,
僅聽同事描述)
開合解廳時,我同事也坦誠發生過關係,但基於兩廂情願才發生
可是line 看到的,真的不是這樣,
女方母親,只講了一句話
一百萬,否則合解免談,
然而同事剛結婚,錢都拿去娶老婆了,自然沒有,
所以,等下兩點鐘要開庭了,我唯一能說的,就是祝他幸運。。。
他笑笑的和我說(這時還笑的出來,同事也算強了)
他已知會老婆,如果老婆要離,他不會說不,因為這一關進去,
至少是個六年起跳的罪,他覺得對不起老婆,。
鄉民啊,這還有救嗎?
--
自然都是聽同事的描述,事實情形我就不得而知
只是很能感覺,同事真的需要人聊聊,他壓抑了很久,
不知道該怎麼辦。
作者: antikorea (戰神既出 誰與çˆé‹’) 2015-09-16 10:15:00
議員如何關說法官
作者:
Jiummay (Jim Lin)
2015-09-16 10:17:00很明顯被跳了R
作者:
orz0928 (伊恩Ian)
2015-09-16 10:17:00以後打炮請錄影存證 看看冠希哥全身而退
作者:
BJme (逼傑米)
2015-09-16 10:17:00光line對話就判定性侵的可能感覺不高
作者:
fireforce (fireforce)
2015-09-16 10:17:00這要很多證據證明吧 只提出對話記錄就可以成立誘拐、性侵!?
作者:
fireforce (fireforce)
2015-09-16 10:18:00而且議員關說法官這事 有證據再說吧 不然也是害到你朋友
監視畫面之類的(不過時間已久)能舉證他們完事後並無不悅,甚至有說有笑更好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5-09-16 10:23:00沒事,性侵也沒有去醫院採證,只是LINE畫面是沒用的
和解不用理吧 百萬根本坑 叫她吃_我問一下懂法律的 我覺得告性侵什麼的應該證據不夠充足
作者:
kroya (= =)
2015-09-16 10:25:00法官也可能認為 被強迫之後 違背常理沒有就醫 報警LINE的片面之詞就定罪, 台灣司法沒這麼殘破不堪
沒記錯 好像 似乎 可以調得到通話內容 好像啦我是說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5-09-16 10:26:00舉證才是勝訴的關鍵。只要有人證去證明所謂性侵時間點
而且在一起這麼久 理論上Line應該會有打情罵俏對話吧
你朋友賺到了,這種女方敗訴機率很高,性侵完哪有可能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9-16 10:29:00免費最貴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5-09-16 10:29:00法院我也走跳過,這白癡母女要送紅包 真是奇杷
不報警?而且調通聯記錄出來就可以把女方的臉打的很腫
作者:
cos1102 (cos)
2015-09-16 10:30:00別怕,怕了就上了他們的當了
作者:
gtrexh 2015-09-16 10:30:00調通話內容試試看,不然光憑LINE上的字就定六年罪,有點難
作者: n8899767 (阿鴻) 2015-09-16 10:31:00
舉證之一方敗訴之一方 她舉不出性侵證據一定輸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5-09-16 10:32:00我真見過這類怪咖女子,確實有些精神病CASE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寶貝)
2015-09-16 10:32:00沒有這麼簡單啦,一句話就當證據?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5-09-16 10:33:00她們後來會來鬧公司與住家。打電話來騷擾發傳單之類
作者: jdi5942 2015-09-16 10:33:00
告不成機會很高,文章說賴女方說不要但私底下電話說ok?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寶貝)
2015-09-16 10:33:00快快樂樂出庭,平平安安回家就好
作者:
franck (做自己最重要)
2015-09-16 10:34:00LINE上說不要 身體倒是很誠實
作者:
wxy0507 (00)
2015-09-16 10:36:00很簡單阿 主動打電話說ok 有電話卻沒報警
作者:
mlda888 ((╭ ̄3 ̄)╭♡ )
2015-09-16 10:38:00落紅不是有請法務嗎?問他
line 說"我不要"拒絕邀約 跟性侵的關連是!?
作者:
gtrx (ASULADA)
2015-09-16 10:45:00女方未成年嗎?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9-16 10:48:00請個好律師吧,我律師朋友說她開比較高也才5-6萬讓你不用坐牢+維持婚姻很便宜
作者:
dinotw (賴同ID)
2015-09-16 10:50:00偵察庭?
作者: LPKing5566 (懶趴王5566) 2015-09-16 10:53:00
line說不要又能証明什麼? 發生關係時又沒有暴力相向…
作者:
l102101 (乾乾)
2015-09-16 10:53:00求後續
作者: LPKing5566 (懶趴王5566) 2015-09-16 10:54:00
誘拐? 幾歲了…無行為能力嗎= ="你同事的律師如果幫他打輸了,叫他別當律師了…
應該只是到地檢問訊而已吧,搞不好證據不足不起訴。另外性侵是六年以上?有這麼重嗎?對方未成年?
作者:
kc (跌 倒 了)
2015-09-16 10:56:00恐龍法官肯定是會讓你同事關去死的,陪他喝最後一杯吧哈哈
作者: Nerv 2015-09-16 10:58:00
性侵這麼好定罪就不會有這麼多爛人趴趴走了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5-09-16 11:01:00這種官司其實也可以不請律師,浪費錢
作者: touchbird (新竹彭于晏) 2015-09-16 11:02:00
找朋友作證啊 大家都說你們是男女朋友 這樣要告個毛
作者: botno1 (QQ FAN) 2015-09-16 11:02:00
女訟棍真噁心
作者:
liskenny (Why so serious?)
2015-09-16 11:06:00這種要跳的想告早就下手 隔這麼久...舉證所在敗訴所在而且告誘拐......?
作者:
externaload (Vision of disorder)
2015-09-16 11:08:00這樣告得成 法官都白癡?
作者:
liskenny (Why so serious?)
2015-09-16 11:12:00他倒是要好好請當初的朋友一同向老婆交待清楚
作者:
panpan (ㄚㄚㄚ)
2015-09-16 11:12:00證據這麼弱還告的贏 對方律師是古美門歐
作者:
Sashimii (鯊西米)
2015-09-16 11:14:00記得反訴誣告
作者:
QRey (最美好的遇見)
2015-09-16 11:15:00甚麼事都用講的或看對話就成立也很強~要不要先說一下你怎麼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5-09-16 11:16:00line內容是重點 但是當下沒報警拖這麼久可以反擊
作者:
QRey (最美好的遇見)
2015-09-16 11:16:00證明他們有發生過關係? (保險套、衛生紙還是影片??)
作者:
charitri (Charlie)
2015-09-16 11:24:00期待後續 基本上 這很難告的成
作者:
bush6993 (百香果先生)
2015-09-16 11:25:00話說...還是想提醒一下,勿忘督割啊
妳知道告人要有證據嗎?反告她吧,性侵嘴巴說的都不算,沒精液沒驗傷,和解庭?那是垃圾啦,有時間陪她玩吧,上上法院學一下法律也好
有東西沒說出來吧~除非檢察官亂搞,這點證據可以起訴?不要笑死人了 好嗎~
作者:
g3x96aj3a (廢文學研究與發展博士)
2015-09-16 11:33:00證據不足應該告不成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09-16 11:39:00這告的成才神奇哩 是不會調通聯記錄喔
作者:
fr888 (fr38)
2015-09-16 11:45:00電話通聯記錄以及通話內容可以查嗎
作者: zack7322002 2015-09-16 11:47:00
絕對不能和解,不過是虛張聲勢罷了,給錢就中計了
作者:
gv390 (我討厭我喜歡妳)
2015-09-16 11:53:00議員關說法官?有點好笑..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5-09-16 12:00:00
你同事不可能輸 關說法官勒wwww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15-09-16 12:00:00如果照你所說的 太好打了 不曉得是在擔心什麼
作者: Pubcorn (爆米花(故意的)) 2015-09-16 12:01:00
這也只是你同事單方面說法吧 LINE紀錄拉出來大家看咩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15-09-16 12:01:00但是會這麼擔心,怕的是有什麼隱情
幹嘛何解? 反告她誣告阿! 連帶名譽賠償. 大好機會!但若未成年,就掰了
作者: DrSteak 2015-09-16 12:09:00
找通話紀錄呢?
覺得哪裡怪怪的,你同事分手認識新女孩>交往>决定結婚>拍婚紗宴客,都在短短3.4個月內完成? 然後婚後一個月就考慮到離婚?還有面對事情的態度好像打算準備接受?疑點蠻多的
作者:
tripleb (BBBird)
2015-09-16 12:13:00箭頭測風向
作者:
bigmao (馬不騾 B.M.)
2015-09-16 12:15:00哈哈好破哦天啊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9-16 12:26:00同flymomo 總覺得哪邊怪怪的。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5-09-16 12:30:00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如果是「每次都說不要」,表示有很多次。 告成的機率很低。
作者: CN091118 (熬夜放假人生ZZZ) 2015-09-16 12:33:00
三年起跳吧 哪有六年? 請律師不要省錢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5-09-16 12:34:00反訴誣告如何
作者: arairx7rr4 (販劍又製杖) 2015-09-16 12:37:00
古美門不會幫對方辯護的,因為沒有勝算
作者:
kuanshian (kuanshian)
2015-09-16 12:37:00如果他事後有帶給你,百分之百告不成!
作者:
isohera (土城加藤鷹)
2015-09-16 12:41:00沒事 準備告她誣告
作者: sbq0001 (nick) 2015-09-16 12:42:00
重點是有沒有在筆錄中認罪 只要有認罪 除非刑求 否則幾乎會被當作有效證據之一 當然就完了...
作者:
isohera (土城加藤鷹)
2015-09-16 12:42:00被性侵還可以放很久不用去報案驗傷阿
作者:
bicar (莫里哀)
2015-09-16 12:43:00不會定罪的機率頗高,除非遇到恐龍法官就另當別論了
作者:
snap007 (snap)
2015-09-16 12:44:00最後對方降成十萬,你朋友就會和解了
這種和解給一次錢以後就把你當提款機了 三不五時來要.
作者:
Ciddens (丸杷刃)
2015-09-16 12:52:00太可笑了,如果真的只有你同事說的這點證據,檢察官會起訴到法院也很奇葩,起訴書貼來看看,還有你朋友說關說法官啊?哇靠快投訴政風室了啊?在幹嘛?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5-09-16 12:53:00調解庭和解就不會每次要錢.和解會有單據給你,還有法院證明所以不會有問題
哥學法律 雖然不專精 但可以跟你說不會有事 還有 議員不可能收買法官
如果真相真如同你同事所說的 就把事情鬧大 用輿論壓力
作者:
aadsl (aaids)
2015-09-16 12:56:00議員就可以關說法官???
作者:
Ciddens (丸杷刃)
2015-09-16 12:56:00和解幹嘛?沒做就沒做啊,如果真的只有這個對話當證據會判才有鬼啦,有沒有起訴我都很懷疑勒,起訴書該遮的遮一遮放上來大家看看啊,起訴的證據欄給大家看看啊
作者:
aadsl (aaids)
2015-09-16 12:57:00提出邀約時,女方都說,‘我不要 然後又去?你當法官死人?
作者: jones186 (Dr.Jones) 2015-09-16 12:58:00
沒驗傷單?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15-09-16 12:59:00法官是堅守法律而已,不是白痴。能考上絕對是頂尖中的頂尖人才,恐龍法官大部分是媒體炒作的拉。
作者: si87037 2015-09-16 13:01:00
賴上說不要 結果卻又赴約是哪招?
作者:
yougottt (hello)
2015-09-16 13:03:00試試看 如那女的告他1/1性侵 但他如能找到1/1之後他倆還和平共處的證據(EX 社區監視器有拍到手牽手的畫面…)應該就OK
作者: sob (春雷暴殛) 2015-09-16 13:05:00
感覺很多東西被隱瞞了,畢竟是片面之詞,還是稍安勿燥吧~
作者:
acgotaku (otaku)
2015-09-16 13:11:00沒有驗傷單告個鳥 你同事就一口咬定我根本沒跟他做過但我覺得有隱情啦。你同事一定有做虧心事 才在那心虛感覺女方是不是未成年呀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15-09-16 13:19:00找旅館調監視畫面就好 秒殺
作者: ikkoku999 (紫羅蘭獅子) 2015-09-16 13:28:00
Line對話就能告性侵.....
作者:
kimos (給摸)
2015-09-16 13:30:00line 可以刪減對話...不能當證據....調通聯記錄比較有用..如果說女方提出的性侵時間...事後卻有密集通聯紀錄 時間很長 甚至是女方打給男方....剛法官提到 如果是性侵的話 這樣有違常理....
現在通姦都要證明性器接合,體液衛生紙都不見得有用只憑對話能告性侵...告得成才有問題
作者:
kimos (給摸)
2015-09-16 13:33:00而且沒有驗身單 沒有留下檢體(下體採的精液)..沒證據的話根本不可能憑口述 還有可能刪減過的line 定罪...
作者:
hgf125 (風焰)
2015-09-16 13:47:00後續呢??
作者:
GIE13 (GIE)
2015-09-16 13:49:00告的成才有鬼 沒常識也要看電視
作者:
xyz168 (小黑)
2015-09-16 13:54:00有監視器吧!全部都調出來就知道了...還有性侵應該有些跡
作者:
iwagu 2015-09-16 13:58:00用文字性侵?沒有報案三聯單跟驗傷單,如何證明?
作者:
vinsh (愛貓的小蕊)
2015-09-16 14:04:00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你朋友不會輸
作者:
milker (小鬼)
2015-09-16 14:06:00慢慢打官司 不太可能告得成
作者:
mecca (咩卡)
2015-09-16 14:10:00死噗麻
作者:
kwinner (天花æ¿)
2015-09-16 14:12:00朋友穩贏的,記得回來po後續阿
作者:
hataser (hata)
2015-09-16 14:25:00如果我是你朋友,打死都要去借錢
作者:
tracy0620 (å…å…©å‡)
2015-09-16 14:48:00看能不能提出交往証據啊
簡單啊,通聯記錄阿,還有line邀約不要怎麼性侵?你不要,好,我使用腦電波性侵大法,這樣嗎? 笑死
作者:
d055086 (haha)
2015-09-16 14:58:00一定敗訴
作者:
jeff95123 (GueiTouYing)
2015-09-16 15:04:00正義必勝 婊子必敗
作者: miles840831 (miles840831) 2015-09-16 15:06:00
掉通聯啊
作者: gfneo (gfneo) 2015-09-16 15:08:00
雖然覺得很怪,但真的就把證據提出來就是了,這年頭已經不是
作者:
crowley (蒼蠅拍)
2015-09-16 15:11:00怕什麼 就上去講啊
作者:
chenfc (噗搭)
2015-09-16 15:11:00幹廢物婊
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15-09-16 15:45:00最後所有的事你還是聽你同事說而已
作者:
set21 (喔)
2015-09-16 15:57:00那種女人也太垃圾,叫她去死吧~
作者:
a8668234 (æ²èŠ¯)
2015-09-16 16:24:00賤欸
作者:
Wwc0130 (OMG)
2015-09-16 17:06:00炮前一定有通聯吧 發生性關係的日子跟通聯抓出來大家來比劃比劃 為什麼說不要還出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5-09-16 17:36:00不用怕,坦蕩蕩可以反告誣告xd
作者:
roka (吃狗肉)
2015-09-16 17:50:00拜託,你以為議員算哪根蔥,除非是法官幾本身就心術不正,否則台灣法官沒幾個人動得了好嗎,何況是性侵這種鳥案。
作者:
yl30 (台中晨勃零)
2015-09-16 17:51:00...
作者:
acgotaku (otaku)
2015-09-16 19:49:00認真覺的是未成年,如果是未成年 你朋友借錢也要和解不和解,就算緩刑不用關 會有妨礙性自主的前科...既然檢察官就要他們開和解庭,那一定有滿明確的罪證檢察官不是白癡,女方成年這案子起訴 開庭會被法官電到哭你同事沒跟你說 一定愛面子 畢竟搞國高中生真的難以啟齒
作者:
kilof (KiLoF)
2015-09-16 20:07:00唯一浪費的是出庭時間
對話紀錄阿,電信局怎麼可能沒有,傻逼嗎另外議員立委哪個能影響法官判決? 介紹一下好嗎 = =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5-09-16 20:45:00簡單啊,請法院調女方的通聯紀錄,看是否在line當天都有打電話給他
作者:
Armuu (阿ㄇㄧㄨ)
2015-09-16 21:20:00別鬧啦 光line釣魚就可以定罪?被對方恐嚇ㄧ下就怕成這樣 證據太少根本告不成
作者:
apm50 (apm50)
2015-09-16 21:42:00議員哪根蔥?還關說法官勒!你以為現在是70年代嗎?
作者:
brownway (seaxddea)
2015-09-16 22:06:00不要想太多 法官也不是白痴
作者:
eusttass (JohnSmith)
2015-09-16 22:21:00笑可出頭天 乾 加油
只要你朋友不是搞到未成年都不會有事,千萬不要亂和解真正開庭是有具結有交互詰問的原告在法庭上要以證人身分出庭的,是證人就要具結要具結後不實陳述就有偽證罪的問題看你敘述你朋友應該只是進偵查庭吧而且強制性交是3年以上重罪,要強制辯護的叫你朋友找律師一起去偵查拉
說不要 就可以告人家性侵 你不要還跟人家出來?這樣會定罪 隨便都能鬧上新聞頭條
找個好律師吧!法官不是白痴 怎麼可能光憑LINE定罪
其實蠻多鍵盤律師在板上的啦~只提line 對話,證據能力超超超超薄弱...
作者:
IamCyuan (Cyuan)
2015-09-16 23:41:00性侵證據不足吧,line上說不要事後又發生,又沒被強迫發生性行為的證據,而且是多次發生,總不能前面十次妳情我願,第十一弄得不舒服就告性侵啊
作者:
jeff803xx (jeff803xx)
2015-09-16 23:49:00恐龍法官www
作者:
loloman (吃飽的感覺真好)
2015-09-17 00:05:00超強的仙人
作者: anfernee0520 (Rhea拔) 2015-09-17 00:30:00
找律師,有機會反將一軍,告到她腿開開求和解
作者:
winerya ( )
2015-09-17 01:20:00這種蓄意的破壞家庭跟人生,是我就跟她拼個玉石俱焚
作者:
assblack (assblack)
2015-09-17 01:35:00有後續嗎
作者: cp6010 (阿桂) 2015-09-17 01:58:00
4~5個月前認識甲女 然後才認識老婆 步入禮堂後一個月收到傳票!他跟他老婆從認識到結婚最長三個月!!怎麼弄得??
作者:
sheep0121 (飛翔起因於渴望自由)
2015-09-17 02:32:00臺灣瞎妹越來越多……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5-09-17 03:10:00line說不要結果又見面也太逗了吧
告不太成,賴裡面說不要,卻還是有一起出去,如果沒出去怎麼發生性侵?,而且事隔多日,性侵完這麼久才告,調監視器如果發現所謂性侵時間之後,兩人又和言悅色走在一起,根本無法賴可以刪除單一訊息,可以造假,雙方的對話記錄都調出來才算可以參考
作者:
kai01306 (A_chun)
2015-09-17 04:58:00沒驗傷沒採集精液沒證據憑對話就想告是來亂的吧…
line說不要但身體還是出去了,沒有證據證實緊要關頭那一刻她也說不要啊
作者:
emulators (Ωmegamind)
2015-09-17 08:05:00原po 我想知道後續
作者:
kning (宅)
2015-09-17 10:58:00這還被判敗訴就厲害了
放心 Line不可能成為唯一證據況且既然後續有電話 有通聯紀錄為證
作者:
stevely (stevely)
2015-09-17 12:58:00被跳
作者: atsea (二萬英呎的距離) 2015-09-17 14:10:00
找相關的對話 出遊照片 朋友證明 她的臉書訊息當證據
如果女方證據只有line的對話,那你朋友可以準備拿誣告罪和解金了。
女方性侵當下沒有報警備案或是驗傷過了一個多月想當然一定是來幹錢的反告他們誣告吧!不然鬧大點上水果新聞(水果很愛這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