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超商男店員值大夜班 倉庫性侵女子
2015年09月29日14:13 蘋果日報
花蓮1名在超商打工的林姓大學肄業生,去年11月間值大夜班時,見1名
智障女子(20多歲)獨自前來寄包裹,表情呆滯,竟問對方「要去倉庫接
吻?」女沒拒絕,跟著林男進入倉庫,林趁機將女子衣物脫光,強迫女
子口交、摸胸性侵女子,女子事後報警遭性侵。花蓮地院日前依趁機性
交罪判林男有期徒刑3年2個月。
判決書指出,林男為全家便利商店大夜班店員,去年11月13日上午 1時
許,在花蓮市一家店內工作,為 1名領有中度智障身心障礙的成年女子
,處理寄送包裏事務,見女子行動遲緩,外觀呆滯,言談顯與常人有異
,已知對方為心智缺陷之人,竟基於乘機性交之犯意,利用女子心智缺
陷,不知抗拒他人之言語,詢問對方是否願意同往該店倉庫親吻。
女子聽從林男其言跟著進入店內倉庫及廁所,林先親吻女子,再脫去女
子全身衣物,強迫口交、乘機性交得逞。林男被告後坦承犯行,並求法
官給予緩刑,花蓮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審酌被告非施用強暴或脅迫的
犯罪手段;並始終坦認全部犯行,尚有悔過之心;且與被害人調解成立
,堪認被告有填補損害的積極作為;林男為大學肄業之智識程度、須扶
養年邁母親。
但查被告明知被害女子心智缺陷不知抗拒,卻為滿足一己私慾,對弱智
女子乘機性交 1次,致女子身心受創,缺乏尊重他人性自主權之觀念,
又犯罪地點在便利商店,極易引起社會不安,犯罪情節尚非輕微;雖與
被害人調解成立,但被害女子及其家屬以被害人情緒仍不穩定,具狀表
達不能原諒,因此未給予減刑。(突發中心李光濱/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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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29/7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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