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5-10-16 17:39:06各位版友好,經過三位版主的討論,新版版規今天已經發佈出來了
其實修的大多都是枝微末節的部分,但為免大家不慎觸犯板規被處罰
所以我們會給大家一段新板規的適應期。以下是這段時間的相關規定:
1.即日起到 10/30 晚上23:59 以前,都算是讓大家適應新版規的過度期。
2.這段時間內違反新板規者以刪文勸導或警告為原則
標準如下:
違反舊板規裡面已禁止事項→照新板規判決
舊板規裡面沒規定,新板規有規定→刪文勸告或警告
舊板規沒規定新板規有規定但情節嚴重者→仍以新板規判決
情節是否嚴重由版主判定。
3.匿名信箱部分
匿名信箱為 pttsex ,原先是 FallRed 版主所申請,但我還沒交接好,
所以暫時還沒有上路。不過,交接應該也是這幾天的事情了。
之後匿名信箱將由小弟我負責管理,請大家高抬龜首(?)
以往寄約炮信至匿名信箱將被公布在板上公開水桶,但目前版主群的共識是
站內信並非看版版主所應該管轄的範圍,所以之後將採用新規定的匿名信箱
相關條例來處理。這部份我們也已和站務警察達成了共識。
情慾雖自由,沒有節制的網路約炮文化卻也讓不好此道的版友飽受困擾,甚
至影響推/發文意願。 sex 版的版主沒有辦法管到站內信的問題,只能管理
看板的風氣並且讓寄信到匿名信箱的人知道:你約錯人了。
謝謝大家對這個版的支持,看板愉快!
FallRed / Dontco / bll135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10-16 17:43:00
1-3-3 好像沒有罰則啊
作者:
srwcc (老馬)
2015-10-16 17:44:00感謝辛苦了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5-10-16 17:50:00to lp 漏了~感謝 我再請落紅改一下
作者:
FallRed (落紅)
2015-10-16 18:02:00補了
作者:
s90523 (小楓)
2015-10-16 18:37:00推改版規!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10-16 21:19:00
以前公佈的站內信有沒有違法?
作者:
jemc1905 (karma)
2015-10-16 21:40:00站務警察對ttb的看法是溯往不及??
板規按pagedown到後面分隔線位置從20頁開始好像跳掉了應該跟排版有關
作者:
dekirin (みるる)
2015-10-16 23:23:00馬奶算恐怖連結嗎
作者:
yuan7890 (yuanhau)
2015-10-16 23:29:00推
覺得可以加重推文中公然侮辱的處分,不然鬧到被告就不好了。
作者:
samhou6 (好人™ ~SAM~)
2015-10-17 03:40:00不列一下改那些喔??
作者: speryilove (網路充滿空虛) 2015-10-17 06:48:00
網路一樣是情→理→法,如果不懂自制再嚴格的規定也枉然
建議任期制度也訂一下吧,萬年板主很容易出事情,這不是小板,不會有選不出人的問題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5-10-17 18:06:00哈哈,我再跟落紅說一下,謝謝~
作者:
FallRed (落紅)
2015-10-17 18:25:00好了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鐘張勛傑)
2015-10-19 03:57:00洪爺萬歲!!\^o^/
作者:
luvnoom (Louis Vuitton)
2015-10-19 23:36:00只會訂處罰版友的罰則 自己版主公器私用約砲的相關約束呢如有版友舉發張貼具體事證 要不要自請下台 永久水桶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5-10-20 05:18:00有具體事證麻煩貼一下,不要語焉不詳引人誤會
作者:
luvnoom (Louis Vuitton)
2015-10-20 11:03:00我沒有影射誰 我只是質疑針對版主公器私用約砲有沒有相關約束辦法 看你們三位大人又一團和氣 出事也是早晚的事還有不要被人質疑萬年任期 就搬出陳腐的罷免機制誰都知道 發起罷免申請需要小組長審核 如果罷免門檻這麼簡單 某人就不會出包到現在還坐的安安穩穩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5-10-20 23:18:00相關約束本來也就是小組長的職權範圍,版主無法約束版主。有意見就去小組檢舉吧。其實你也只是想吵,但我不想吵。該說的上面的都說過了,以下繼續歡迎你開噓。
作者:
luvnoom (Louis Vuitton)
2015-10-21 00:10:00偏不噓 版主不能約束版主? 頗呵 訂定針對版主任期或違規處理辦法很難嗎? 搞個萬年任期再搬出小組長 真行阿你們有共識就承諾 一人約砲三人連坐阿 不要搞切割 繼續爽
作者:
luvnoom (Louis Vuitton)
2015-10-23 14:29:00懶得跟你們扯了 問也是避重就輕 被質疑萬年任期就說可檢舉 八卦版可以訂版主任期 你們就不行 真的頗喝
作者: aabcd7530 2015-10-24 00:35:00
辛苦了
作者: shingx0321 2015-10-27 16:49:00
辛苦了。
作者: yuqi55 (只是湊熱鬧) 2015-10-30 03:27:00
想問一下發文章後如果自刪 可以把那篇發文ID取消不要繼續留在最後面嗎 感覺有點困擾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5-10-30 09:24:00PTT設定就是這樣啊,沒辦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