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ownews.com/n/2015/11/07/1873820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104年11月7日
高雄一名有性侵少年前科的男子,在103年假釋出獄後不知悔改,竟將狼爪伸向自己14歲的兒子,利用夜晚上睡覺,多次對兒子乘機或強制猥褻,不只強迫替兒子口交,更多次性侵得逞,直到少年不堪折磨,向學校老師求助,全案才曝光,這名狼父遭判刑20年,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該名狼父曾因竊盜、妨害性自主罪入獄,並與妻子離婚,少年自幼就由叔叔照顧,但嬸嬸卻不喜歡他,去年狼父出獄後就搬去與父親同住,不料卻遭父親性侵。
少年指控,去年9月間,父親在夜晚時,會將手伸進他內褲內撫摸,他多次抵抗或翻身,都會被父親抓回來繼續猥褻,有時更直接強迫口交,如果拒絕父親就威脅要將他送回叔叔家。
少年不堪折磨,在同年11月間,向老師求救,老師立即通報相關單位,狼父坦承犯行,法院認定他共對兒子強制猥褻2次、利用權勢猥褻58次、強制性交10次、乘機性交1 次,共71罪,判刑20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