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控遭前男友性侵 1年後才提告的原因竟是...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在酒店上班的女子小愛,指控張姓前男友於前年11月載她到屏
東參加賽車,當晚竟趁她酒醉後性侵得逞;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接獲小愛提告,檢察官疑
惑小愛為何事隔1年多才興訟,經深入追查後才發現,原來是小愛不甘張男提分手,才藉
故控告,今依罪證不足將張男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前年11月,小愛受張男邀約到屏東大鵬灣參加賽車比賽,當晚2人入住汽車
旅館,小愛卻指控,她與張男共飲半瓶紅酒後,張男竟趁她酒醉意識不清時,對她強制性
交得逞。
檢方調查後,發現小愛事後與張男成為男女朋友,且當晚「性侵疑雲」過後,小愛隔天仍
陪同張男參加賽車比賽與朋友聚會,如小愛真遭性侵,為何不趁機向外求援,與被強制、
脅迫遭性侵的女子反映不符,並事隔1年多才報案提告。
檢察官傳喚張男到庭,張男承認當晚確有和小愛發生性關係,但2人情投意合,是合意性
交,否認性侵。檢察官深入追查後,發現小愛是因去年張男提出分手,她心有不甘之下,
才在今年1月報案提告,今依罪證不足將張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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