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夫妻15年嘿咻0次 竟是為了這件事
新北市一名馮姓婦人以女兒出生後15年來丈夫都不願和她嘿咻為由,訴請離婚,但吳姓
丈夫辯稱,他因曾去陪產,看見血淋淋的生產過程,導致他產生「心理障礙」,才會
較少和妻子行房,只是次數僅是「個位數」。士林地院認為,不論是妻子說的0次或是
丈夫說的「個位數」,2人行房次數明顯少於一般夫妻,吳男有心理障礙卻沒和妻子溝通
或就醫,導致婚姻有名無實,判准離婚。
判決指出,吳男、馮女均約40多歲,2人婚後第2年生下1女,馮女主張,女兒出生後,
丈夫堅持分房睡,之後15年內都不願和她行「周公之禮」,馮女曾向親友抱怨性事不睦,
友人見她獨守空閨,還送她情趣用品。而丈夫卻在親友面前,否認不想和她行房,聲稱
只是「不爽給」她。
今年2月間,馮女睡到丈夫床上,卻遭丈夫拉下床,丈夫還錄音控告馮女涉傷害罪,馮女
雖獲不起訴處分,但已傷心欲絕,憤而訴請離婚。
吳男反駁,他因看到妻子的生產過程,導致心理障礙,加上工作壓力大,才比較少與
妻子行房,但沒有說過「不爽給」等語。法官問吳男2人行房頻率,吳男說「很少次」,
法官再追問,吳男才說15年間行房次數只有「個位數」,但馮妻反駁「連個位數
都沒有!」
法官審酌,2人15年間行房次數即便是丈夫所稱的個位數,也遠低於一般夫妻,已嚴重
影響夫妻正常婚姻生活,造成夫妻間無形距離,且馮男還將主動要求同床的妻子拉下床,
並控告妻子傷害,使妻子自尊受損,認為雙已方難以繼續共同生活,既無婚姻之實,
也不須強求婚姻之名,判准兩人離婚,而女兒監護權歸馮女,可上訴。
法官認為,吳男、馮女行房次數明顯少於一般夫妻,判准離婚。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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