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發燒也不放過 指侵被判刑
2015-11-11 自由時報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也有一名狼父前年趁女兒小美(化名)
發燒同睡時,以手指性侵得逞,狼父及母親向法官請求減刑,但小美不願
接受道歉,心灰意冷稱不想再跟父母扯上關係。新北地院日前依加重強制
性交罪,判狼父3年2月。
檢警調查,前年11月30日,小美因發燒與父母同房,睡在父母中間,清晨
6 點多,狼父見小美面向著他側睡,不顧倫理親情,竟以手指性侵女兒,
小美嚇醒怕吵醒媽媽,隱忍未發,不斷反抗到狼父收手,小美隨即逃離家
門。
小美事後向母親哭訴「我不想見爸爸」,母親起疑詢問丈夫,得到「不記
得」的答案;去年 1月27日,小美與父親因故發生口角,警方獲報前往處
理,小美才說出遭性侵一事。
檢方偵辦時,狼父否認性侵,辯稱「我很疼女兒,怎麼可能這樣做?」但
未通過測謊,他還解釋曾經接受冠狀動脈手術,影響測謊的生理圖譜,檢
方依醫院鑑定,指心血管疾病並不會影響測謊結果,加上小美的處女膜有
裂傷,檢方因此將狼父起訴。
不想和父母扯上關係
法院審理時,狼父認罪,母親也以家中經濟全靠丈夫支撐為由,向法官求
情,小美難過表示不想再與父母扯上關係,不願接受道歉;合議庭認為,
狼父放縱一己私慾,戕害社會善良風俗及倫理觀念,考量已認罪,判刑3年
2月。
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3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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