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5-12-06 13:58:43嘿咻前拍「微笑照片」 辣妹告性侵法官不信
2015年12月05日07:21 蘋果日報
30多歲甘姓男子在夜店結識一名女子, 2人轉戰賓館開房間,
不料,甘男完事後被辣妹提告性侵,台北地檢署昨將甘男不起
訴。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甘男今年 4月與辣妹在台北市
信義區夜店MYST結識,兩人看對眼,隨即轉戰開房間,甘男友
人陪同兩人,以手機拍下辣妹躺床「諂媚微笑」的照片後才離
開,甘男即與辣妹 2度發生性關係。隔天一早,甘男先行離去
,賓館櫃台人員曾 3度詢問辣妹是否要退房,辣妹都稱「等一
下」,直到第 3次才稱遭甘男性侵。台北地檢署根據甘男友人
提供照片,認為此案只有辣妹的片面指述,昨將甘男不起訴。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新聞連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05/746898/
(  ̄ c ̄)y▂ξ
作者:
siaopu (Snowsiaopu)
2015-12-06 14:01:00台女 不意外
這些女人再這樣搞下去 哪天有女生真的被性侵搞不好也會被質疑是真的還假的,女人為難女人 不意外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12-06 14:10:00
樓下辣妹
作者:
MiiShin (欣欣å§å§)
2015-12-06 14:10:00ya
作者: arairx7rr4 (販劍又製杖) 2015-12-06 14:12:00
Puma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5-12-06 14:27:00一定是沒餵飽
這些想騙錢的白痴以後這樣玩 真的有人性侵強迫你拍個照
純噓錯誤標題 檢察官「不起訴」哪來的「法官不採信」?記者的法學常識有待加強
性侵在台灣是非常好成立的 根本不適用無罪推定原則唷基本上如果你認識那女生+當時沒有不在場證明 幾乎有罪因為是密閉空間 採證困難,沒有影帶可以自證無罪 就是有罪
作者:
EndGod (果凍)
2015-12-07 09:12:00射後不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5-12-07 09:13:00以後約炮都記得先拍微笑合照好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