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小3簡訊罵正宮「髒婊」不起訴 吃上通姦罪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5-12-07 00:51:09
小3手機簡訊罵正宮「髒婊」不起訴 但吃上通姦罪
2015-12-06 自由時報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葉姓女子與王姓人夫通姦,她疑不爽當小三快2年還未扶正,
傳訊息向友人抱怨正宮「牠絕對會被我弄死」、「叫她滾出現在那房子…最沒資格住的廢
物和髒婊就是牠」,未料,友人卻將訊息轉傳給王男被王妻發現,她因此吃上恐嚇、加重
誹謗及通姦等官司;台北地檢署分別依通姦及相姦罪將葉、王起訴,其餘部分則不起訴。
檢方調查,101年8月至去年4月間,葉女明知王男已婚仍甘願當小三,與王男偷情將近2年
,後來王妻察覺異狀出招反擊,氣得葉女傳訊息向友人抱怨,怒批王妻「牠絕對會被我弄
死」、「叫那賤婊要機X也不要耍陰招」、「叫她滾出現在那房子…最沒資格住的廢物和
髒婊就是牠」。
王妻得知丈夫出軌後,因丈夫承諾「我會離開她」,為顧及家庭和諧,原不打算追究,未
料,她卻發現丈夫的手機中,有葉女友人轉傳的簡訊,內容全都是葉女暗地裡辱罵她的字
眼,她這才鐵了心提告。
葉女應訊時承認傳簡訊給友人抱怨,但否認恐嚇及加重誹謗,指訊息內容都是情緒性發言
,她當時因心情不好,不想跟王男聯絡,才傳訊息給友人,請友人轉傳給王男。
王男應訊時也指出,葉女的訊息只是在發洩情緒,並沒有要求他將訊息內容轉告給他妻子
;王妻則指出,去年4月間,她檢查丈夫的手機時,才發現葉女傳送的簡訊內容。
檢方認為,葉女並非直接傳簡訊給王妻,而是王妻檢查丈夫手機時,才發現葉女的簡訊,
葉女的簡訊用字縱有不當,但主觀上並無恐嚇犯意,且內容並無散布於眾的意圖,因此不
構成恐嚇及加重誹謗;至於葉、王所涉通姦的部分,則罪證明確。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31071
作者: LupinArsene (牡朱花)   2015-12-07 01:00:00
儍花板也有一個”婊”的道歉文
作者: wdv77755   2015-12-07 08:49:00
看成小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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