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舞著吉他,刷著音弦,
別人唱的是情愛小調,而我笑談的盡是滄桑人生,
我在小學的時候就學會逃家,我不愛坐,更不讀冊,
就愛跑到廟前,聽著長輩們彈著琴拉著二胡哼著樂,
被發現的時候,當然被狠狠地痛打一頓,甚有一記耳光,
我被爹禁足了五天,這時光陪伴我的是書,我最不愛的那種,
剛好家裡還有點錢,負擔的起學費,儘管我學的差,
硬要我考個高中,混個文憑也好,至少能看能說嘴,
我求了娘,讓我念個音樂學院,小間的也好,
最終二老答應了我,每天清早得徒步過兩個山頭去上學,
在這三年,我得到了不像書本的死知識,張嘴唱,可活的呢,
我會寫曲、填詞,裝模作樣地也能哼個一首自己的小民謠,
不過好景不常,畢了業因家裡工作的需求,遷了個地方住,
離別了那草原荒地和小爐子,眼前的,只剩下車水馬龍,
空有著唱腔沒什麼高學歷地位的我,只能去找挑肩工作,
每日早出晚歸,渾身汗水,就為了那幾個吃飯的銅臭錢,
對了,當時我沒娶妻,這二十六年來都這麼一個漢子過著,
並不是我不好女色,而是我明白無法給她安定的家阿,
我慣了那五六個時辰的工作,換來的疲憊讓我只想快快就寢,
偶爾閒著哼哼曲、唱唱曲,連那把老木琴,都生了層灰,
在二十七歲那年的仲夏,我認識了一位建築公司老闆的小女兒,
花信年華,長得清秀笑的甜,重點是,她瞧得起咱們工人,
也不知怎麼跟她多搭上了幾句,還聊起了音樂,
她不像年輕妹子愛聽外國的流行曲,意外地愛古調,
為了她,我擦了擦琴上的塵,換了新弦,又把玩了起來當年的喜愛,
從工地休憩時間的小曲,漸漸變成獨自相約到郊外賞湖的大歌,
就有某次在野外搭了個篷過夜,被她主動親了上來,
我木訥的不知該如何反應,只被她擁了幾回,脫去身上的累贅,
我不熟練地從她的唇上慢慢親,接著頸,之後胸口伴著乳尖,
她抖了一把,還以為怎麼了呢,結果只是情慾的癢勁,
她低下頭,吞吐了我的小傢伙,
我閉起雙瞳,不時還發出幾聲不像爺們的喊叫,
隨後她坐了上來,搖了幾會兒便換我在上頭,
外頭寧靜地像我老鄉的夜晚,耳朵裡僅聽到肉身的衝撞,
經過那晚之後,我倆的關係,從大哥哥小妹妹,成了情侶了,
正在熱戀上頭的我,更是寫了不少首情歌,唱的可樂的呢,
但老天總是過分,正要把這小妞娶進門的前個月,娘病逝了,
我隨著爹回家,沒跟她說,很殘忍,非常殘忍,
而這一回,就這麼過了一整年,
這些日子我沒跟她通過電話,只有一封書信,就那一封,也沒回阿,
有天我一個念頭閃過便回去城市,問個幾個人,才發現她遷了,
我揹著吉他,沿著友人給我的地址,帶了個禮物拜訪她,
她一見我,愣了,她看我滿臉的鬍渣說我老了,我應了個笑,
我把禮盒遞給了她,接著卸下琴袋,揹上琴,
調還沒彈,她已淚流,泣不成聲,
她氣我當初把她留下,對著我胸膛給了幾個不滿的拳頭,
我回了她,我是個愚笨的男人,只能用這種方式對你好,
我怕你吃苦怕你累,所以我自己走了,如果你是我,就能明白,
我彈了琴,唱著一首小有名氣的民謠,
如果天黑之前來得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窮極一生,做不完一場夢,
她吻了上來,擁著我說著,你這個只對自己說謊的啞巴,
這天是不會黑的,這不是場夢,這是愛,是我,
哀,我可真笨,我為了她寫了這麼多情歌,還是摸不清女人,
而我唱了這麼多,也才大悟,我的人生,因為愛,已不滄桑,
這次,我帶著她走,回到鄉繼續耍著我的琴,哼著我的民謠,
馬兒啼,孩兒鬧,而老婆呢,可總算讓我娶進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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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篇文章「二八年的民謠」,
這是第一次用男生角度寫文章,還用了很特別的手法跟語調,
有的時候,如果你是男人,你的想法可能是那樣,
如果你是女人,可又截然不同,
但最終,時間跟音樂,會讓你們再次相逢的,
希望大家會喜歡這次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