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去看彩虹橋」 卻拐少女上旅館性侵 | 即時新聞 | 20151226 | 蘋果日報
基隆市1名從事美容業的萬姓男子(21歲),搭訕上門洗髮的國中少女,萬男被少女的水
汪汪大眼、長髮「煞到」,展開積極追求。但是今年3月間,萬男卻誆騙少女「帶你去看
彩虹橋夜色!」,成功騙出少女後,萬男卻突然說自己很累,要求少女陪他上旅館休息,
卻是趁機性侵得逞,隔日兩人在房旅館房內醒來,萬男又厚顏向少女懇求,「再給我一次
就好了」再度性侵得逞。
事後少女回到家,家長發現她身上包包竟裝有飯店牙刷、梳子等,覺得有異逼問,才知道
少女被帶到旅館糟蹋,氣得報警逮萬男。少女向警方表示,與萬男發生3次性關係,但是
萬男辯稱「我們是男女朋友!」,認為雙方是合意性交,但是警方認為少女未滿16歲,仍
將萬男依法移送法辦。
日前全案經法院審理,法院認定萬男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判處萬男有期徒刑4個月,得
易科罰金12萬,仍可上訴。(突發中心陳偉周/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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