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8 12:43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即時報導
高雄市陳男涉嫌在各大商圈、展場偷拍女子裙底風光,並上傳網路分門別類分享,高市刑
大獲報後,今年7月妨害風化、妨害秘密罪嫌移送;雄檢今偵結,認定影片拍攝地為公共
場所,且影片都是拍攝女子腿部,尚難認定是猥褻物品,處分陳不起訴。
31歲陳男從事攝影工作,他涉嫌利用相機、手機在高市各大商圈跟蹤不知情女子,拍攝穿
著短裙、熱褲女子的腿部,並將影片上傳到YouTube分享,還將影片分類為「商圈篇」、
「書店篇」等七大分類,高雄市刑大獲報後,今年7月將他帶回偵訊,並起獲194部偷拍影
片,總計有16名女子受害,訊後依妨害秘密、妨害風化罪移送。
雄檢今偵結,陳庭訊時坦承犯案,但影片拍攝地是公開場所,客觀上無法認定為「非公開
活動」,且影片都是拍攝女子穿著短褲、短裙的腿部外觀,雖然可引發遐想,但對照現今
的社會風氣,尚難認定影片是可以刺激、滿足性慾的猥褻物品,全案處分不起訴。
http://udn.com/news/story/2/140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