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1 19:01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新北市23歲江姓男子,2年前與1名未成年少女交往,同居期間發生多次性行為,隔年11月
少女懷孕,要求男友負責遭拒,江男除了要她墮胎,事後還另結新歡,少女憤而對江男提
告,檢方調查,案發時少女未滿16歲,並依妨礙信自主罪將江男起訴。
檢方調查,江男在102年10月與友人出遊結識該名少女,隨後江男對她展開熱烈追求,1個
月後2人開始交往,同居期間發生數次性行為,但未做好防護措施,隔年11月少女懷孕,
她要求江男負責,但江男先是半哄半騙要她墮胎,事後竟立即提分手,最後避而不見還另
結新歡。
少女為此心有不甘,憤而提出告訴,檢方訊後認定,少女當年未滿16歲,江男與她發生性
行為,涉及妨礙性自主罪,並依法將他起訴。
新聞連結: http://goo.gl/IOaaU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