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少女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一名黃姓男網友,因情竇初開,很快就墜入愛河,
還與黃男偷嚐禁果,少女事後向好朋友分享,還互相約定不能說出去,但好友沒有守住秘
密,最後學校同學、師長都知道,還傳進少女雙親耳中,黃男因此被提告,檢方5日依與
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將他起訴。
少女去年認識黃男並成為男女朋友,11月間少女瞞著雙親與黃男出遊,還在黃男提議下到
旅館開房間,少女事後與好友分享,並約定不能將秘密說出去,然而紙包不住火,這項傳
聞仍舊在學校傳開。
學校老師得知後向社工與少女家長通報,黃男因此挨告性侵,檢方調查期間,黃男說與少
女是你情我願,少女也供稱是自願並不想提告,但因少女未滿14歲,因此黃男仍被依法起
訴。
http://www.nownews.com/n/2016/01/05/194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