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情後住進他家 婦人被趕走告男子性侵
2016-01-09 15:11 自由時報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高姓男子去年10月約女網友小美
(化名)出遊後回住處嘿咻,但隔天下班驚見小美卻將門反鎖,經
不斷溝通,高男終於入屋卻見到小美已把行李搬到他家,還幫他打
掃、洗衣,兩人又發生口角,高男報警請小美離開,小美反告性侵
,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
http://news.ltn.com.tw/photo/society/breakingnews/1566849_1
新北市高姓男子去年10月約女網友小美(化名)出遊後回住處嘿咻
,但隔天下班驚見小美卻將門反鎖,高男報警請小美離開,小美反
告性侵。(情境照)
年約50歲的小美指控,當時高男不斷要求嘿咻被她拒絕,但最後拗
不過,答應「頂多幫你吹」,但高男卻將她推倒性侵,事後高男承
諾願意負起責任照顧,要她搬過去同居,隔天她將行李佈置完後,
打了上百通電話給高男,卻無音訊。
檢方偵辦時,高男否認犯行,他強調兩人是你情我願發生性行為,
隔天上班前,曾告知小美可以繼續睡,但上班時間,小美卻瘋狂打
電話給他,因工作無法接聽,對方竟傳上百通簡訊,晚上回家後,
發現小美竟將門反鎖,他在門外懇求入內拿手機充電器,卻驚見小
美已把行李搬進房內,還幫他打掃、洗衣。
高男說,他向小美解釋工作無法接聽電話,但對方不聽,發生爭執
,他只好離開,隔天返家,小美仍不願開門,只好報警。
檢方偵辦時,小美均不出庭,最後以電話聯繫時,小美竟說,已私
下聯繫高男,高男表示沒錢付賠償金,就算繼續告也拿不到錢,出
庭浪費時間,要檢方別再寄傳票給她,她不會出庭。檢方調查後認
定性侵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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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男好像35的樣子( ′_>`)
沒拿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