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5 19:16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謝姓已婚女子離家期間跑到醫院產女被丈夫發現,丈夫憤而對
妻子提出通姦告訴欲逼出「小王」,但謝婦為了不讓孩子生父曝光,竟辯稱是因喝醉酒被
不知名男子帶至旅館性侵才懷孕,她不知孩子生父是誰,也沒有外遇,法官認為謝婦辯詞
不合常理,有意隱瞞外遇生女實情,判謝女通姦罪成立,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
上訴。
陳男向法官表示,他和謝女於100年間結婚,103年3月間妻子卻無故離家,他懷疑有第三
者介入,104年1月間,妻子跑到醫院產下一名女嬰被他發現,更加確信妻子出軌,決定對
妻子及女嬰生父提出通姦告訴。
謝女向法官辯稱,103年5 月間,她在新北市三重區某便利商店外喝醉酒,被不知名男子
帶去旅館,醒來後就找不到對方,後來就懷孕生小孩,她根本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誰。
但謝女卻不記得在哪一間超商前喝醉酒以及被帶到哪一間旅館性侵,而且事後也沒有報警
,又不願提告,且懷孕後未墮胎,亦未跟家人朋友提及此事,法官認為顯與遭受乘機性侵
被害人的反應落差甚大,謝女辯詞實難以採信。
法官審理後認定謝女與配偶之外男子合意性交後產子事實,但謝女矢口否認通姦犯行,犯
後態度不佳,依法處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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