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性侵13歲女網友 大學生判七年多

作者: diefishfish   2016-01-24 11:58:19
性侵13歲女網友 大學生判七年多
http://is.gd/KUkajj udn
十三歲少女首度與梁姓大學生出遊被性侵得逞,三個月後被父親發現才報案;梁否認性侵
,合議庭也一度質疑為何延遲報案,最後採信少女「愧疚隨便與男網友外出被害,又怕說
出實情會招來異樣眼光」說法,認定梁性侵少女,依強制性交罪判梁七年二月徒刑。
判決指出,前年四月,當時就讀國中一年級的少女,透過手機交友軟體結識梁姓大學生,
雙方約在台中市北屯區某咖啡店見面,再由梁駕車載少女到大坑山區遊玩。
不料,梁將車子停在情人橋附近的隱密路邊,
對少女伸出狼爪。
少女哭喊「不要、很痛」,
並以雙手猛推、雙腳夾緊拒絕,
但仍遭性侵得逞。
三個月後,少女的父親發現她手機內有自拍裸照,追問下,她才說出曾拍裸照給男生看;
雙方第一次見面就被對方性侵;父親立刻陪她報警。
梁姓大學生辯稱,當時對方半推半就、未強迫對方性行為;由於與未滿十四歲少女發生性
行為已觸法,但是否強制影響所犯法條與刑度,合議庭一度質疑被害少女為何在案發後未
立即報案,事發三個多月才報案?被害人哭著說「我不想要讓學校知道,我怕老師會有異
樣眼光」、「我沒有罵他,他約我,我不該出來…我不該在網路上隨便認識朋友」、「我
自己拍裸照,把裸照傳給另一個男生看,爸爸發現問我有沒有被怎樣,我才把我被這個網
友性侵的事說出來」。
法官認為,被害少女原歸咎於自己有錯而產生罪惡感,無意揭露遭性侵害經過,因父親偶
然發現不雅照始說出遭性侵一事,無誣陷梁姓大學生的動機,認定被害供述屬實。
作者: speryilove (網路充滿空虛)   2016-01-24 12:01:00
未滿16歲的請都別碰 這是常識了
作者: rqrqo (5566)   2016-01-24 12:23:00
北屯哪間咖啡店阿0w0tl6/
作者: zo3099 (尊重友善包起來)   2016-01-24 12:39:00
5樓都跟3歲play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6-01-24 12:45:00
社會變了....小女孩竟然有膽子拍裸照給男網友看.....
作者: lucislave (恩浩)   2016-01-24 12:55:00
變很久了好嗎 我還大四的時候就收過一堆了
作者: metalbone   2016-01-24 13:02:00
樓上人帥真好
作者: profyang (prof)   2016-01-24 13:11:00
性侵當然不對 但是現在的小女孩也真的很愛玩火...看來有必要貼一下勸世圖http://i.imgur.com/JLvNfG8.jpg
作者: sweetmiki (只有初音 沒有未來)   2016-01-24 13:28:00
新....啊 不是爸爸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16-01-24 13:29:00
超想知道勸世圖的漫畫是啥
作者: LMakoto (無責任音樂製作)   2016-01-24 13:29:00
自己愛亂吃怪誰…
作者: LENMAN (社會人士)   2016-01-24 13:44:00
爸爸顏冬瓜就會變世紀婚禮
作者: jeff40108 (死得腥羶豔油劑是他)   2016-01-24 14:35:00
是說這再上訴應該會證據不足吧?
作者: gto3ping (麻辣教師3P中)   2016-01-24 15:02:00
死魚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2016-01-24 16:30:00
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travis2329 (台大谷翔平)   2016-01-24 16:48:00
世紀婚禮XDDDDD
作者: qwert1122 (松板就是強)   2016-01-24 16:56:00
死魚...
作者: usaku (眼淚)   2016-01-24 21:19:00
自己傳裸照過去給加害者?怪怪的
作者: t90748853 (只是愛唱歌)   2016-01-24 21:20:00
我猜是東山路上的風尚
作者: hatebus (牛奶大大)   2016-01-25 00:32:00
樓樓上,是傳給B,被A____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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