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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的劉姓女子賣淫被逮,竟大言不慚說,用身體賺錢輕鬆又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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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7日13:53
台中市警方日前在南屯區一家汽車旅館查獲性交易,發現賣淫的劉姓女子年僅21歲,
雖然刻意成熟打扮,但臉孔仍稚氣未脫。
警員問她:「為何不好好找工作,要用身體賺錢?」
沒想到,劉女竟說,餐廳服務生工時長、薪水低,
「賣淫不用任何創業成本,頂多只要準備保險套而已!」
觀念如此偏差,令警員聽了直搖頭。
警方表示,當時進入汽車旅館房間盤查時,
劉女與一名林姓男子(28歲)衣不蔽體躺在床上,表情驚恐,劉女看起來一臉稚氣,
警員一度懷疑她未成年,檢查身分證才發現她已21歲。
兩人坦承正進行性交易,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偵辦。
林男供稱,自己是平凡上班族,日前在網路聊天室發現應召站張貼訊息,
標榜提供20歲上下、身材曼妙的學生妹,令他看了蠢蠢欲動,遂以LINE與應召站聯絡,
談妥以6000元代價性交易,劉女抵達摩鐵後,發現她年輕貌美,確實物超所值,
沒想到竟被警方查獲。
警員見劉女年紀輕輕,長相、身材都不差,忍不住問她:
「為何不找正當工作,而要用身體賺錢?」
沒想到,劉女竟眼神輕佻地說,自己僅國中畢業,在職場上學歷已明顯矮一截,
本身又無一技之長,當餐廳服務生薪水低、工時長,放假又不能自由調配,
用身體賺錢輕鬆又好賺,想放假就放假。
她還說:
「反正錢花完了,再與人性交易就有了,又不用任何創業成本,
頂多只要準備保險套而已!」
警方聽了搖頭不已,沒想到劉女年紀輕輕,觀念竟如此偏差,
訊後將劉女、林男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鮮明/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