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7日18:56
台北一名20多歲的連姓男子和女友個性不和,2013年4月間因女方提分手而爆發爭執,連
男佯稱願到女友住處平和溝通,不料進女友家立刻現出狼形,撲倒女友後強脫衣褲性侵得
逞。連男挨告辯稱兩情相悅但沒通過測謊,加上被害人手臂遭連男強行壓制,留下瘀青手
掌印,士林地檢署認定連男犯行明確,今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案發前連男和女友在女方住處樓下激烈爭吵,直到連男的友人聞訊到場勸說,
連男才表示願意和平溝通、和平分手,友人見兩人情緒平復便離開,女方隨即要求連男交
還她家鑰匙,連男趁機要求上樓再談,不料連男進女友家立刻將她撲倒性侵。
女方痛哭大罵要求連男離開後,向友人泣訴遭性侵,並在友人陪同下驗傷報案,連男則辯
稱當天女友同意嘿咻,兩人完事後他還在女友家睡到中午才離開,否認性侵。
但檢方發現被害人雙手傷痕累累,甚至留下瘀青手掌印,顯示曾經激烈掙扎,且連男沒通
過測謊,因此認定連男性侵女友,今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吳珮如、顏凡裴/台北報
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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