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6-02-01 14:29:55友人往生 性侵超商店員發洩
2016-02-01 11:17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陳姓男子因友人胞弟往生,心情不佳,去年5月9日深夜在台北市
某超商前的鵝肉攤與朋友飲下10多瓶啤酒,之後向超商女店員商
借桌、椅續攤,再喝 2瓶調酒及啤酒,他看見女店員姿色不差,
又一個顧店,酒後趁女店員在倉庫整理商品時,強行進入倉庫,
對女店員施暴、猥褻,檢方指控,陳從倉庫監視器看見老婆經過
,先逃出倉庫,又重返倉庫,繼續猥褻女店員,並對女店員說「
就今天,就這一次」,被檢察官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陳強調並沒有犯罪故意,「我對犯行沒有記憶
了」,法官因此就陳犯罪時的精神狀態請求醫院鑑定,並參考鑑
定報告認為,陳會犯罪,是自行飲酒過量所招致,應排除減刑的
法律適用。
不過,合議庭仍然認為,陳於開庭時坦白面對犯行,還拉著妻子
到庭向被害人致意,夫妻倆一致希望與被害人和解或獲得諒解,
考量他的犯後態度等因素,今天依強制猥褻罪判決陳有期徒刑 6
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story/2/147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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