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妹控男子性侵 法官發現這件事判他無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403/830769/
示意圖
http://imgur.com/Ossy5cU
2016年04月03日08:32
吳姓商人花5千元買春,與甜甜(化名)在KTV廁所內性交易,不料事後被控性侵。
台中地院法官發現她事發後面帶笑容,說詞漏洞百出,判吳男無罪。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起訴書指出,
吳男102年9月15日到台中市「海幻夜KTV」消費,找傳播小姐甜甜陪侍。
吳男涉嫌趁甜甜上廁所尾隨,抓她的頭親吻,在馬桶上性侵,
甜甜回公司後情緒崩潰,與同事報警控告吳男性侵。
吳男辯稱,在包廂內拿5000元給甜甜,明確表示「我要和妳做」,甜甜也把錢收下;
吳男進去廁所後,甜甜主動配合,兩人在馬桶上完事。
法官審理,甜甜案發當天驗傷,說兩人發生肢體衝突,但身上卻無傷痕;
事發後回到包廂,監視器拍到她帶有笑容,神色自若。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