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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女兒閨蜜功課變上床 家屬怒轟禽獸
2016年04月12日
中央大學林姓助理研究員。
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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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離譜!
竟誘騙女兒的十四歲女同學上床!
國立中央大學一名助理研究員,見女兒的同學常到家裡做功課,竟利用教導課業教上床,
去年二月與相差二十三歲的少女發生性行為,還說:
「年齡不是問題,我會給妳一輩子的幸福。」
少女上高中後,假日常留宿他家,成為「假日人妻」;
少女父母得知暴怒提告,研究員仍毫無悔意說要娶她為妻。
家屬怒斥:「衣冠禽獸。」
林姓男子(三十八歲)清大碩士畢業,目前在中央大學擔任助理研究員,
他五年前離婚後,帶著獨生女在北部租屋;
被害少女(現十五歲)父為台商,常往來兩岸無法陪她,母親是上班族,
平時規定女兒不得在外過夜,女兒和林姓女同學是閨蜜,林父又在大學任職,
在林父教導下女兒功課明顯進步,豈料淪為不倫戀。
送禮出遊有如戀愛
檢警調查,前年七月,被害少女到林家溫習功課期間,
林男就不斷噓寒問暖、買衣服、送小禮物,假日還帶少女和女兒出遊,
少女被感動誤以為是戀愛。
被害少女(右)在母親陪同下,出面控訴林男。
(為保護當事人,衣物經本報變色處理)
楊勝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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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女兒面前摸少女
檢警指出,去年二月過年期間,少女剛滿十四歲,她到林家要找閨蜜,但閨蜜不在家,
林男竟花言巧語承諾會娶她,進而發生性行為。
事後少女常到林家,每周發生二至三次性關係,少女曾問林男:
「我們年紀差二十三歲,大到可以當我爸爸,為何要跟我在一起?」
林男回:「年齡不是問題,我會給妳一輩子的幸福。」
去年九月少女上高中住校,每逢假日就向學校謊稱要回家,卻到林家留宿,
少女和閨蜜同睡時,林男會半夜擠上床撫摸少女身體。
林女知道父親和閨蜜親熱,還抗議:
「不要在我面前太親密,就不阻止你們戀情。」
檢警調查,去年九月少女父親到校接女兒撲空,向學校反映女兒在外交友留宿,
經校方心輔老師諮詢,少女才道出與閨蜜的父親談戀愛,家屬憤而報警提告。
林男到案供稱和少女是情侶,發生關係也是你情我願;
少女也稱是自然發生性關係。
警方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林男函送。
林男被告後還厚顏傳簡訊給家長:
「交往之初是以結婚為前提,才不顧一切的愛她。」
並誓言:「要娶她為妻。」
少女母親受訪時痛罵:
「我們信任他,才會讓女兒跟同學一起做功課,他竟跟女兒一樣大的少女發生性關係,
真的很可惡。」
少女父親則大罵林男「簡直卑鄙下流、無恥至極。」
中央大學表示此案涉及私人行為,會依司法判決對林男懲處。
林男則表示:
「一切無可奉告,目前已跟對方好長一段時間沒聯絡,希望再和對方父母洽談。」
最重面臨7年徒刑
律師錢炳村表示,林男雖未違反少女意志發生性行為,但恐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
最重恐面臨七年徒刑。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痛批:「這是違法行為!」
林男不該
利用權勢與十四歲少女發生性關係,
「就算談感情也要等少女成年。」
諮商心理師林萃芬也說,林男在性及感情需求已超越正常人格,應進行心理諮商,
而且要對女兒及少女、少女家長誠懇道歉。
【狎女兒同學示意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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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助理研究員指導被害少女和女兒的功課,不斷對少女噓寒問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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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半夜擠上床與少女和女兒同眠,女兒抗議:「不要在我面前太親密。」
預防未成年超齡戀
◎注意子女有無超過零用錢的禮物,如3C品或名牌包等
.讓孩子知道收禮物可能要付出代價
◎常被陌生人開車單獨接送出遊
.勸導孩子和同齡朋友出遊
◎留意孩子是否刻意避開家人單獨打電話或和超齡異性長輩聊天
.開誠布公和孩子討論交往對象
◎和孩子同學多聊,了解是否有成年人到校接送孩子
.試著和孩子同學一起勸導
資料來源:東吳大學心理諮商中心主任姚淑文、成功大學教育研究所副教授趙梅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