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嫖妓竟無套中出 爽完後果很嚴重

作者: jordan621 (bonbon)   2016-05-08 14:30:11
嫖妓竟無套中出 爽完後果很嚴重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08/855721/
2016年05月08日00:10
高雄市警局日前在市區的旅館進行臨檢時,查獲一對剛完成性交易的男女,警方蒐證時卻
找不到用過的保險套,不料男客卻自爆,他不喜歡戴套辦事,才花了四千元請應召站找來
一名可接受「無套中出(意指不戴保險套,體內射精)」的女子進行交易,警方一聽當場
傻眼,直呼:「危險性行為,不怕得病嗎?」
警方表示,涉嫌應召到旅館賣淫的女子(30歲),是搭計程車到旅館附近巷口下車,再以
訪客的名義,進入男客(22歲)事先指定的房間,兩人鴛鴦浴後開始辦事,完事後穿好衣
服要離開房間時,剛好遇到臨檢,帶隊警官見兩人的互動不像情侶,兩人在盤查時也說不
出對方的名字,只好坦承是進行性交易。
男客對警方表示,他在網路搜尋「茶莊」(指應召站)的資料,把應召站業者加為LINE的
好友,當天中午傳訊息請應召站送小姐到旅館性交易,雙方約好由一名台灣籍的女子接客
,價碼是四十分鐘、四千元。
警方在房間搜索,卻找不到保險套,帶隊警官一度懷疑兩人滅證,追問男客與應召女:「
保險套丟到哪裡去了?」男客才說,他不喜歡戴套辦事,所以性交易時是「無套中出(意
指不戴保險套,體內射精)」;女子則說,男客付4000元,「價位算是高的!」所以就答
應男客的特殊要求。
警方將兩人帶回警局調查時,應召站業者還傳訊息問男客「妹妹還在你那邊嗎?」訊後依
社會秩序維護法對兩人裁罰,並將追查應召站業者。(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心得:申裝adsl
作者: kutkin ( )   2016-05-08 14:31:00
還好,又不是一定會中除非你老二有傷口
作者: magicbook123 (魔法書)   2016-05-08 14:31:00
都會帶套吧 有人會這麼傻嗎? 科~
作者: kairs (kartachia)   2016-05-08 14:32:00
3000就有了
作者: magicbook123 (魔法書)   2016-05-08 14:32:00
覽較的肉很脆阿 姿勢不對就容易撕裂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5-08 14:38:00
對HIV的知識超薄弱
作者: nirdava (鋼鐵老爸)   2016-05-08 14:38:00
之前有個K大寫了一篇關於AIDS的文章,可以翻出來看看
作者: megxz (黑色疾風)   2016-05-08 14:52:00
哪個K大?
作者: moebius2 (漫無目的)   2016-05-08 14:56:00
無套很正常啊 一堆人都在凹無套的
作者: alvinpon   2016-05-08 15:02:00
低能兒,等中鏢就知道啥叫做爽了。
作者: gm00022001   2016-05-08 15:15:00
勇者
作者: ken42257570 (★Ready for take off☆)   2016-05-08 15:19:00
誰叫我,我之前有吃藥,精神穩定沒發瘋寫過很多正常文章呀!愛滋病感染我寫過~自己搜尋嘿,今天沒吃藥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5-08 15:40:00
忘記之前在哪篇看到,跟有愛滋的女性性行為,插一下的中獎機率不是100%,大約是兩百分之一的機會(每下)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5-08 15:42:00
你算這麼多幹嘛 那些是給公衛人員做研究政策方向用的你就是得與不得兩種狀況而已
作者: h3po3 (咩咩)   2016-05-08 15:46:00
hiv經性交感染並不是因為傷口,是經由黏膜傳染,所以沒傷口也可能會感染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5-08 15:46:00
你自己理財的時候 會需要用到經濟學的模型嗎?
作者: DAPAWWEN (大砲文)   2016-05-08 15:47:00
我每次都舔鮑,無套中出也蠻多次的@@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5-08 15:48:00
最危險的就是不覺的機率很高的,一次兩次三次 累積越多次你風險就越大
作者: h3po3 (咩咩)   2016-05-08 15:49:00
預防HIV感染宣導性行為中全程正確使用合格保險套,所謂的全程是包括口交、肛交、陰道交上面那位k大的文章中有提到關於母奶的部分,感染HIV的女性分泌出的母乳中是帶有HIV病毒的,所以不建議用來哺育嬰兒,但是成人的腸胃器官的發育是已經完全,所以理論上不會受到感染關於HIV的傳染、預防、篩檢,我寫過2篇文章,有疑慮可以爬個文
作者: d147258   2016-05-08 16:17:00
勇者
作者: blueweak (暱稱)   2016-05-08 17:00:00
幹麻承認啊?超奇怪的,該不會警察找朋友做業績吧
作者: berryc (so)   2016-05-08 17:06:00
口交不戴套比較常見~ 抽插不戴套才4千也敢...
作者: katling   2016-05-08 17:36:00
勇者無敵!!
作者: ken42257570 (★Ready for take off☆)   2016-05-08 17:38:00
h3po3大你好呀(揮手)
作者: wangts (ram)   2016-05-08 17:46:00
警察沒其他事好忙嗎?嫖妓礙到誰啦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5-08 17:48:00
樓上,你為什麼不去跟你投票選出來的立委說呢?社維法是立委諸公制定出來的吼~然後再去跟你選出來的市長or縣長說,性專區立法都通過了還不設立讓我們合法嫖妓!!
作者: newborn0913 (Steven Hu)   2016-05-08 20:00:00
沒證據指憑共同自白是罰什麼?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5-08 20:17:00
行政處分不適用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
作者: pckao (pckao)   2016-05-08 21:59:00
不設專區然後一直抓也夠機車了
作者: angelcop (巴嘎喵特)   2016-05-08 22:45:00
一樓的錯誤觀念哪裡來的啊?
作者: hyde0625 (文)   2016-05-09 00:19:00
爽就好 管人家有沒有套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6-05-09 01:07:00
h3大可以當面教我嗎?
作者: OGCisbad (阿爽)   2016-05-09 09:27:00
一樓神觀念
作者: rocknuke (rocknuke)   2016-05-09 20:28:00
一樓不要不懂裝懂阿
作者: rolence (小山豬喵喵)   2016-05-10 13:05:00
推h3p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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