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05-23 01:11:2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522/867385/
少女酒醉後遭男子撿屍帶回住處性侵。翻攝畫面
http://imgur.com/BZKo43v
2016年05月22日00:05
新北市一名還在就讀國二的少女「婷婷」(化名),今年初和友人相約至KTV唱歌,
席間少女因玩擲骰子遊戲喝了不少酒,酒醉後遭同行的一名19歲魏姓男子撿屍性侵得逞,
少女返家後不敢告知家人,卻因為半夜頻做惡夢,同睡一房的姐姐察覺有異,
少女才透露遭人性侵一事,家人得知詳情後,憤而帶著少女至警局對魏男提告。
警方調查,涉案的魏姓男子(19歲)目前無固定工作,
年初透過友人介紹認識了目前還在就讀國二的14歲少女「婷婷」(化名),
日前魏男和2名友人邀約「婷婷」外出至一家KTV唱歌,
魏男等人慫恿「婷婷」一起玩擲骰子比大小遊戲,少女和因不勝酒力醉得不省人事,
魏男假好心要送「婷婷」回家,實際卻是趁機撿屍圖謀不軌。
魏男將爛醉如泥的「婷婷」帶回住處,趁她意識昏迷無力反抗之際,
強行脫去衣褲上下其手,「婷婷」驚醒哀求住手,仍遭魏男性侵得逞,
隔天清晨少女清醒後,偷偷自行下樓搭乘計程車回家,她因擔心遭父親和繼母苛責,
不敢說出遭性侵一事,但事發後少女因半夜常做惡夢,雙手胡亂揮舞吼叫:
「下流齷齪、住手、不要亂來、!」
等字眼,同睡一房的姊姊察覺異狀,追問少女後才得知妹妹酒醉遭撿屍性侵。
少女苦苦哀求姐姐替她隱瞞遭性侵一事,不久少女疑似心理受創嚴重,
常常藉故請假不上去上學,姐姐才偷偷將妹妹遭性侵一事告訴家人,
隔天在母親陪同勸說下,少女才至警局報案提告。
魏男到案後卻矢口否認犯行,他供稱因少女酒醉不醒,又不知道少女的住處,
才把她帶回住處休息,但僅幫少女脫去鞋子和外套,並無性侵少女,
可能是因為2人日前有口角、誤會,少女才藉機報復。
由於少女和家屬堅持提告,警方訊後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魏男函送法辦。
律師林銘龍表示,魏男的行為恐已觸及刑法《妨害性自主罪》,
對於男女利用其心神喪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礙或其他相類之情形,
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害人另可向加害人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